在工程建設中施工索賠是經常發生的,其主要原因有:
1、設計方面
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時代的到來,人們對生活、居住、工作等環境條件不斷提出新的要求,各種各樣的新工藝、新技術層出不窮,建設單位(業主)為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物資和精神需要,對工程項目建設的質量、功能要求也越來越高,越來越完善,給設計出盡善盡美的施工圖,帶來一定的難度。因此,在設計施工圖時,難免出現如設計的施工圖與現場實際施工在地質、環境等方面的差異或是設計的圖紙對規范要求、施工說明等表達不嚴明,對設備、材料的名稱、規格型號表示不清楚或工程量錯誤等諸多方面的遺漏和缺陷,都會給工程項目建設在施工上帶來不利的因素,而這諸多方面的問題,又只能在工程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隨時發現問題,隨時解決,從而導致工程項目的建設費用發生變化,其中不可避免的產生如在工期、人工、材料等方面的索賠。
2、施工合同方面
施工合同是工程項目建設承發包雙方依據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明確雙方各自履行的權力和義務的協議(合同文件),一般采用標準合同文本。雖然標準合同文本已包括工程項目建設在施工過程中雙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義務的基本條件,但由于工程項目建設的復雜性和施工工期以及自然環境、氣候、周期長等因素的限制和意想不到的天災人禍,加上用詞的嚴密性不強等,都有可能使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不能充分考慮和明確各種因素對工程建設的影響,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現這樣那樣的矛盾,例如在工程招標時,由于對工程施工的地質情況掌握不足或因時間緊迫,在工程招投標時根本無法了解清楚,工程中標后簽訂施工合同的也忽視這方面的因素或說明,由此可能導致如承包商在施工基礎開挖土方時,發現劣質土或不能滿足地基承載力要求的其它因素,需要進行處理才能滿足基礎的施工條件。又如,在簽訂施工合同時采用“足夠深度,抹灰要平整,保溫厚達到一定的標準”等不嚴明的詞語,使工程在竣工時不能準確地進行驗收和結算。從而引起因施工合同簽訂的疏忽和用詞不嚴謹的施工索賠。
3、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
在施工過程也就是施工合同履行的過程中,發生了如地震、臺風、戰爭、叛亂、放射性污染、核危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風險以及在施工中出現流沙泥、地質斷層、天然溶洞、沉陷和地下文物或構筑物等等,都可能引起工程造價變化,引起施工索賠。
4、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經承發包雙方依法簽訂生效,就是承發包雙方在工程施工中遵守的規則,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或不履行合同賦予的權力和義務。但在實際履行中,往往因一些意見分歧和經濟利益驅動人為因素,不嚴格執行合同文件。尤其是在市場經濟和目前“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工程承包競爭激烈,在工程招標時,承包商采取“低價奪標,索賠盈利”的策略,而業主卻以低報價者中標,不考慮此中標價是否合理。但在具體施工中,不可避免地出現不合理低標價引起的種種原因使建筑成本不斷增加,合同的雙方又不愿意承擔義務或讓步,致使工程項目不能按質按量如期交付使用,因而引起墊支、拖欠工程款、銀行利息、工期、質量等原因的工程糾紛和施工索賠。
5、工程項目建設承發包管理模式變化
當前的建筑市場,工程項目建設承發包有總包、分包、指定分包、勞務承包、設備、材料供應承包等一系列的承包方式,使工程項目建設承發包變得復雜和管理模式難度增大。當任何一個承包合同不能順利履行或管理不善,都會影響工程項目建設的工期、質量和數量,繼而引發在工期、質量、數量和經濟等方面的索賠。如設備、材料供應商不按工程項目施工和設計要求按時提供設備、材料的質量、數量和規格型號,工程就不能按業主或設計和規范要求施工,因而影響工程項目建設的進度和質量。如業主不按合同約定支付總包方的工程款,總包方就不可能按合同約定給分包方支付工程款,分包方就不能如時給設備、材料供應商支付設備、材料購買費,這一系列的合同違約,直接影響工程項目建設的質量、數量和工期,最終導致業主、總包方、分包方、設備材料供應商相互間的索賠。
由于工程項目建設周期長,復雜多變,使施工索賠變得復雜廣泛。根據工程建設的特點和索賠的內容,施工索賠大致有以下幾方面:
1、索賠的當事人(施工合同是簽訂的當事人)即發包方(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索賠。按施工合同當事人可分為:承包商與業主,承包商與分包人,分包人或承包商與設備、材料供應商之間的索賠。若工程買有保險,承包商或業主與保險公司也可能發生索賠。
2、承包商對發包人(業主)的索賠和發包人(業主)對承包商的索賠(一般稱反索賠)。
3、工程索賠和費用索賠。
4、不可抗拒的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的索賠。
5、施工合同內索賠和施工合同外索賠,道義索賠等等。
恪守合同簽訂施工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共同義務,索賠是雙方當事人各自享有的權利。但索賠并不是滿天要價和任意賠償,索賠是“邊緣科學”,科學就是尊重客觀規律,就是實事求是,按客觀事實辦事。因此,施工索賠應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以實際賠償為原則,遵守時效性,超過雙方約定的索賠期限,受損害的一方無權提出索賠要求。如在合同中規定“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索賠申請,超過20天索賠事項自負。”這說明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索賠申請必須在索賠事件發生后的20天內提出,超過20天提出索賠是無效的。
施工索賠是一項知識及技術面廣,復雜細致的工作,不但要善于發現和把握索賠的機會,還要善于收集、整理與施工索賠有關的依據和資料,如承發包雙方依法簽訂的施工合同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施工圖、施工組織設計、招標文件、標底、定標書、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通知單、施工現場簽證、施工進度表、施工備忘錄、有關工程的工程照片、隱蔽記錄、驗收證明書以及業主指派的施工現場工程師的指令書和雙方來往的書信等等,熟悉和了解施工現場,參加必要的工程例會。更重要的是會處理索賠,分清那些屬于施工中的索賠,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索賠,怎樣計算索賠,及時提出索賠報告。
發現索賠或意識到索賠在工程項目建設施工中潛在時,承包商首先是按照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約定的有效時間,將索賠書面通知發包人(業主)委派的現場工程師,其內容一般為:
1、索賠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具體情況的簡單描述;
2、索賠事件在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的依據條款;
3、簡要說明對索賠事件的及時記錄,發展動態以及對工程成本、工期、工程質量帶來的不利因素的嚴重程度等,以引起發包人(業主)或委派的現場工程師的注意和重視,促使索賠能盡快進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索賠事件發生后,應依照施工合同約定和有關法規對索賠事件盡快進行處理。任何對在中期付款中發生索賠事件擱置不處理,都會影響到工程項目建設的工期、質量和工程結算以及責任劃分、質量處理、利息和預期利潤補償等等。因此,當遇到索賠事件時,發包人(業主)與承包商不要回避,應積極配合,組織有良好素質、思維敏捷、邏輯性強,辦事效率快、有協調能力、有索賠經驗的合同法律專家、工程技術人員、造價工程師、經濟師等有關人員進行索賠事件的處理。
計算施工索賠和如何計算施工索賠是挽回因發生索賠事件經濟損失的重要步驟。由于工程項目建設施工的復雜性和長期性,使索賠內容復雜多樣,如人為障礙、不利的自然條件、不可預見因素、設計遺漏、工程價款支付、人工、材料、機械、銀行利息等方面的索賠,計算較為復雜。其主要費用有:
1、人工費:因施工索賠事件發生而增加的完成合同以外工作所花費的人工費。也就是額外勞務人員的雇用和加班工作以及索賠事件發生引起的工時工效降低所消耗的費用。
2、材料費:因索賠事件發生,使材料實際用量超過合同內的計劃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費和材料因市場價格浮動(合同中規定)需調整的材料費以及索賠事件發生導致材料價格浮動(超過合同規定)、超期儲備、二次運輸等增加的費用。
3、機械費:因索賠事件發生,額外工作增加的機械使用費,工效降低以及機械停工、窩工的費用(包括設備租賃費和折舊費)。
4、管理費:因索賠事件發生,額外增加的現場管理和公司(總部)管理費。
5、利息:因索賠事件而發生的延期付款利息、增加投資利息、索賠款利息。
索賠費用計算:
l、索賠費用=工程結算造價一工程預算造價(或合同價)
2、索賠費用=每個或每類索賠事件的索賠費用之和=∑索賠費用a、b、c…
把握索賠機會,找準索賠事實和充分的索賠依據,是施工索賠成功的關鍵。如在基礎工程施工開挖土方時,出現了地下水,需采取增加抽水臺班和人工的措施進行處理。但在工程招標時,業主或設計未向承包商說明基礎開挖可能出現地下水,要求承包商在投標報價時考慮因開挖土方可能出現地下水需采取施工措施的費用。在中標后的圖紙會審或簽訂施工合同時又忽視了此項措施費。但在實際施工時確實因開挖土方時出現了地下水,而且發包人(業主)或業主委托的工地代理人已簽字確認。承包商有權向發包人(業主)提出索賠,因此而增加的抽水臺班和人工費應給予補償,引起的工期延誤應予順延。此索賠事件的依據是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和招標文件以及圖紙會審和業主或代理人的簽證單。只要站在公平公正立場有理有據索賠是可以成功的。
編寫完整和具有說服力的索賠報告,也是索賠成功的關鍵。索賠事件發生后,雖然有了依據、事實和費用的計算,沒有強有力的文字說明和表達能力,被索賠的一方不理解或不了解索賠事件的具體情況和索賠內容等,也不可能賠,要求索賠的一方也就達不到索的目的,就不可能挽回因索賠事件發生對工程項目建設施工中的損失。因此,編寫好索賠報告是一項法律、經濟、技術、專業、語言性強,有技巧的復雜工作。首先是對索賠的合同依據、索賠事實、索賠費用和時間計算,對索賠的客觀事實與損失的因果關系作有理有據的說明。其次是索賠報告必須準確,對索賠的事實要實事求是,計算的數據要準確無誤,語言要婉轉恰當,文字簡明扼要、條理清楚、重點突出,使對方能由淺入深地理解和了解索賠事件的來龍去脈,報告內容有的用圖形或表格比文字表達清楚,可以用圖形或表格表示一目了然。總而言之,編寫好索賠報告是施工索賠不可缺少的極其重要的工作,也是索賠成功的重要因素。
在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筑市場中,做好施工索賠工作對控制建筑成本,挽回經濟損失,加強工程項目建設施工計劃和施工合同管理,提高工程造價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程項目建設施工文檔管理水平,有著重要的意義和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