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業主、監理與我部共同選定,本工程確定梁、板類構件為主要檢驗對象。
2、檢驗數量的確定:
對粱板類構件,各抽取構件數量的2%且不少于5個進行,抽取的構件中懸挑構件的比例不小于50%.
粱、板的每一跨作為一個單元構件計取。
3、檢驗方法:
采用非破損方法進行檢驗,檢測儀器必須經過計量檢驗,以保證檢測誤差不大于1㎜.選定的梁的全部縱向鋼筋都進行檢驗,選定的板抽取6根縱向受力鋼筋進行檢驗。為防止正負誤差的抵消,對每根鋼筋,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測量一點。對懸挑結構,選擇距離支座500㎜處檢測,對非懸挑結構,上鐵在距離支座1000㎜處檢測,不得在柱、梁接頭處檢測。
4、允許偏差:
梁、板為±3㎜;
5、驗收方法及合格判定:
A)梁、板的受力鋼筋保護層厚度分別進行驗收。
B)當全部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合格點率為90%以上時,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測結果判定為合格。
C)當全部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合格點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時,則再抽取相同數量的構件進行檢驗,當按照兩次抽樣總和計算的合格點率為90%以上時,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判為合格。
D)每次抽樣檢驗結果中不合格點的最大偏差均不得大于6.3.4條規定的1.5倍。
E)每次抽樣檢驗結果不合格點的最大偏差均不得大于6.3.4條規定的1.5倍。
6、檢驗計劃:
抽檢部位待檢測時同監理(甲方)現場隨機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