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鼓勵施工企業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促進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推動全省建設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以下簡稱“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13)、《河南省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指南》、《工程質量安全手冊》(試行)(建質〔2018〕95號)、河南省《<工程質量安全手冊(試行)>;安全檢查實施細則》、《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范、標準、規程評選,以“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根據有關建設工程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強制性條文規定和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對申報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市場行為、工程安全技術資料和工程現場綜合情況進行評選。
第三條“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由建筑業企業自愿申報,各省轄市建筑業協會擇優推薦,省建筑業協會組織評審。
第四條 申報“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的項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應達到省內先進水平。
第二章 申報條件及程序
第五條 申報“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的項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市場行為規范。
2. 辦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監督及施工許可手續,并按要求辦理了建筑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且持有有效證書。特種作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一線作業人員經過全員安全教育培訓。
4. 制定了切實可行的申報“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策劃方案和措施,并在施工活動中得到落實。
5. 新開工工程,具有一定工程規模:公共建筑工程單體建筑面積在2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工程單體建筑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區一次性開發總建筑面積在50000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工業項目建設工程造價在5000萬元以上。
第六條 “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的申報程序:
1. 各市建筑業協會按申報條件推薦本區域的“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項目。
2. 申報單位填寫《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申報表》,連同“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策劃方案及措施,一式兩份,按隸屬關系由各市建筑業協會匯總報河南省建筑業協會。
3. 河南省建筑業協會組織專家評議,對列為“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的項目,發文公布并組織監督實施。
第七條 項目在基礎工程施工階段應及時進行申報,河南省建筑業協會每年立項2批,上半年一批,下半年一批。
第三章 組織與監管
第八條 河南省建筑業協會負責“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實施過程的組織與監管,以及應用成果的驗收評審推廣等工作,并組織專家對“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進行檢查,“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推薦和申報單位要密切配合。
第九條申報“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的項目部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落實“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的策劃方案,強化過程管理,使其真正成為工程質量優、科技含量高、符合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驗收標準、經濟和社會效益好的省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
第十條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終止其“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參評資格:
1. 發生質量、安全事故;
2. 轉包或者違法分包;
3. 違反建筑法律法規,被有關執法部門處罰;
4.在行業安全大檢查中受到責令停工或通報批評的;
5.發生重大火災和治安事件以及發生1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6.因嚴重擾民、野蠻施工受到舉報、投訴被新聞媒體曝光并經查實的;
7.使用未經登記備案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8.使用自制井字架、自制吊籃、摩擦式卷揚機、木制配電箱,使用無生產許可證或質量不合格的鋼管、扣件以及國家已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建筑機械設備的;
9.施工現場宿舍未設置開啟式窗戶和使用通鋪的;
10.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
11.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第四章 過程檢查及驗收評審
第十一條由于申報“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的項目施工進度不一,各申報單位應在工程項目主體封頂前向河南省建筑業協會提出過程檢查申請,由河南省建筑業協會組織專家對申報的項目進行過程檢查、評價。
工程竣工后一個月內,并完成了《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申報表》中提出的全部內容,應準備好評審資料,并填寫《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評審申請表》一式三份,按申報時的隸屬關系提出評審驗收申請。
第十二條 提出評審驗收申請的“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承建單位應提交以下評審資料:
1. 《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申報表》及立項與開竣工文件;
2. 工程質量情況(工程地基、基礎、主體及竣工驗收證明文件);
3.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安全監督證明、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證明、工程總承包和分包合同復印件各一份;
4.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資料,主要包含項目《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項目月自評情況匯總表》復印件、《建筑施工企業對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階段性檢查評定表》復印件;
5. 申報工程綜合總結報告(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況、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實施情況、安全文明標準化創新應用情況、標準化實施效果分析、體會與建議等);
6. 工程項目的概況、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間主要部位(施工現場全貌、基坑、施工用電、腳手架、臨邊防護、塔吊和物料提升機等垂直運輸機械設備、大門及五牌一圖、現場住宿、食堂、廁所、消防設施、施工場地及材料堆放等)安全防護和安全管理情況、實施效果等相關內容的ppt幻燈片。
上述文字性的書面資料一式三份,ppt材料電子版一份。
第十三條 “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提供的評審資料是否完整齊全;
(二)是否完成了申報“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實施策劃方案中提出的全部內容;
(三)安全標準化管理及標準化管理應用深度及廣度情況及對工程質量、工期、效益的影響。
第十四條 “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評審專家從河南省建筑業協會專家委員會中遴選。
評審專家組應根據評審內容,對“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實施情況做出綜合評價。
第十五條 評審專家實行回避制,評審專家不得檢查本單位“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項目。
第十六條 “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項目的評審工作分兩個階段,一是實施過程現場查驗,二是依據申報資料評審。評審驗收專家必須認真核查“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承建單位報送的申報資料,并結合過程評價情況,實事求是地提出評審意見。
第十七條“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項目評審按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技術水平高低分為優良、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匯總表得分85分及其以上為優良;匯總表得分75分及其以上,85分以下為合格;匯總表得分不足75分為不合格。
第五章 激勵機制
第十八條 凡通過“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驗收的項目,由省建筑業協會發文公布名單,對該項目的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承建單位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項目監理負責人,在全省通報表彰。
第十九條“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將作為推薦申報國家“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的必要條件。
第二十條“河南省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將作為申報國家“建設工程魯班獎”的優選推薦條件。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積極支持倡導施工企業開展“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創建活動,對于達標優良的“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應給予獎勵;施工企業也應建立“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激勵制度,對于創建“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工地”中有突出貢獻的項目部和有關人員,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
第二十二條對過程檢查評價結果達到優良的項目,組織在全省召開現場觀摩會,促進企業和項目品牌美譽度及社會影響力的提升。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河南省建筑業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