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理人員的管理
1、中標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投標文件承諾和監理合同要求配備監理項目部人員。中標通知書發放后7日內投標承諾的監理人員須帶身份證、資格證書原件到我局進行登記,并按要求實行證件管理。
2、中標單位原則上不得變更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及專業監理工程師。如確需變更,應提前一周書面報告我局,經同意后方可變更,變更后的人員不得低于招標文件中相同崗位人員的各項要求;同時監理單位更換總監工程師的,標的在1000萬以下的工程,每人次支付2萬元的違約金(違約金可從履約保證金、應付的監理費中扣除,下同),標的超過1000萬的工程,每人次支付4萬元的違約金,更換其他專業監理人員的,每人次付5000元的違約金。合同期內調換的人數不得超過合同中約定總人數的30%,不足三人的只準調整一次。
3、現場監理人員數量、資格達不到招標文件和委托監理合同要求的,按程度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要求支付違約金,經我局兩次書面通知仍未改正的,給予不良行為記錄,經我局三次書面通知仍未改正的,我局將單方終止委托監理合同。
4、總監必須常駐現場,每月在崗時間不少于施工時間80%。總監和總監代表請假必須經業主代表報項目負責人審批同意后方可離崗,否則按缺崗處理,每人次支付500元的違約金;其他監理人員須經業主代表同意后方可離崗,否則按缺崗處理,每人次支付200元的違約金。業主代表每天對所有監理人員考勤,并對出勤情況記錄在冊。
二、監理合同履約及信息管理
1、凡因監理責任而影響工程造價、工期和質量的,造成的工期滯后和經濟損失由監理單位連帶承擔。我局有權從監理費中扣減并追索損失、費用。
2、我局在工程施工期間,不定期地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抽查,如發現存在質量、安全隱患、進度嚴重滯后、未按文明工地管理的,視為監理單位違約,應按監理合同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
3、項目監理部應根據工程需要原則上每周組織一次工程例會,對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和建議,形成會議備忘于下周報建設單位現場項目部,違反此條,按500元/次扣除監理違約金。
4、項目監理部根據工程招投標文件及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對工程進度款進行審核,并對工程結算進行內審。對于工程進度審核不認真,審簽進度與實際進度相差超過10%,導致進度款多付的,我局將按實際多付比例同比例扣除監理費用,對于工程結算審核不認真,內審額大于終審額10%的,導致工程款多付的,我局將按多付比例同比例扣除監理費。
5、監理單位應嚴格控制工程變更,確需變更的經我局同意后,對變更導致的工程量增減,并和我局工地代表及審計局人員進行現場認真測量和確認,確保經濟簽證準確無誤。我局將對簽證的準確性、真實性進行抽查,對經濟簽證經復核,簽證量超出實際工程量5%的,按超出量實際比例同比例扣除監理費用,對弄虛作假的,我局將加大扣除監理費比例(最高至監理合同價款的30%)。
6、監理人員無故刁難施工單位,向施工單位吃、拿、卡、要,或與施工單位串通一氣,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后立即終止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并要求監理單位支付監理合同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造成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和實際支付的違約金,我局將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追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7、監理單位不能嚴格控制主材的質量、規格、型號, 造成工程質量隱患的,一經發現,我局將按2000-10000元扣除違約金,情況嚴重的通告相關行政單位給予處罰。
8、工程質量的報驗工作由監理單位督促施工單位完成。遇有質量問題,必須按要求作停工或返工處理,未履行監理責任而造成的損失由監理單位承擔,并按2000-5000元扣除違約金,出現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嚴肅處理。
9、監理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開展夜間施工,合理縮短工期,并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夜間施工的照明、安全防護等工作。夜間施工現場無監理人員或在場監理人員未履行其職責,視為監理離崗處理。
10、監理單位必須在每周一上報上周施工進度情況以及本周施工計劃;每月25日前上報本月進度報表,并將下月施工計劃報我局審批,未按時報批,按500元/次扣除違約金。
11、監理單位必須于每月20日上午將經審核的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表上報我局,同時將監理月報一并上報,未按時報批,按500元/次扣除違約金。
三、檢測工作的考核
1、監理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投標承諾和合同要求配備相關的實驗檢測儀器設備(具體設備種類、數量在招標文件或合同中約定),并根據工程建設情況及時開展必要的實驗檢測工作,或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進場7日內實驗檢測儀器設備必須到位,并將儀器設備清單和實驗檢測工作方案報我局備查。我局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將對監理單位所做的各項實驗檢測工作進行抽查。
2、監理實驗檢測儀器、設備不符合要求或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在規定時間未到位的,我局可以根據工程需要購買實驗檢測儀器、設備,費用從監理服務費中扣除。監理檢測的抽檢頻率低于施工單位抽樣30%的,或未及時開展實驗檢測工作的,將按照工作量扣除相應的監理費。
3、監理單位應對第三方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數據和報告進行復核、驗證并整理、備案,如有較大偏差,應及時進行復檢。
四、監理考核打分及獎懲制度
1、我局按照《監理項目部管理考核打分表》對監理項目部實行月度打分考核管理,考核得分與監理費掛鉤,考核得分高于27分(含27分)時,監理費按合同正常支付;考核得分在27分以下時,每降一分扣除監理費進度款1%,并帶入最終監理費結算。
2、每月月底我局將按照上月審批的施工計劃并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對監理單位進行目標考核。月度考核得分33分,獎勵監理單位3000元,獎勵總監2000元;月度考核得分在21分以下的,扣除監理單位8000元監理費,并建議監理單位罰款總監個人3000元。
3、監理單位年終平均得分或工期不足一年項目平均得分最低且分數在21分以下將予以通報批評,該項目總監三年內禁止參加我局監理投標。
4、建設單位授權監理單位和監理管理人員指導督促施工單位按照省、市有關文明施工規定,落實各項文明施工措施和任務,積極創建省市標準化工地建設,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建設單位將依據以下標準給予獎罰:
⑴、凡在省市組織的生產安全質量大檢查活動中,獲得省級主管部門表彰的工地,給予監理單位20000元的獎勵;受到省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工地,扣除監理單位20000元的監理費;獲得市級主管部門表彰的工地,給予監理單位10000元的獎勵。對受到市級通報批評的工地,扣除監理單位10000元的監理費。
⑵、凡在積極創建標準化文明工地工作中,獲得國家aaa級安全文明標準化誠信工地的工程,建設單位按監理總費用的4%給予監理企業獎勵;獲得省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建設單位按監理總費用的3%給予監理企業獎勵;獲得市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建設單位按監理總費用的2%給予監理企業獎勵。如上述三個獎項同時均獲得或獲得二項,只對最高獎項實行一次性獎勵。
⑶、依據《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優質優先、優質優價”實施辦法》(試行)和馬招采[2010]51號文件,獲得國家優質工程獎“魯班獎”,建設單位按監理總費用的4%給予監理企業獎勵;省級優質工程獎“黃山杯”,建設單位按監理總費用的3%給予監理企業獎勵;市級優質工程獎“翠螺杯”的工程,建設單位按監理總費用的2%給予監理企業獎勵。如上述三個獎項同時均獲得或獲得二項,只對最高獎項實行一次性獎勵。
五、扣除監理費和重點局獎勵資金管理程序
1、區重點局設監理費扣除和獎勵資金專業科目(以下簡稱“專科”),財務科負責專科資金管理工作。
2、扣除監理費由重點局現場管理人員填報《監理單位履約保證金扣除通知單》,并附相關理由說明,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報工程建設管理科審核,經局領導簽字后,交財務科從監理單位履約保證金中劃轉至專科。
3、當監理單位履約保證金經扣除劃轉至20%時,重點局將在今后監理進度款撥付審核時通知監理單位將已扣除的監理費直接匯入監理單位履約保證金賬戶,并相應審減應撥付的監理進度款,否則不予辦理監理進度款撥付審核。
4、對監理單位獎勵款項,由重點局現場管理人員填報《監理單位獎勵資金申請表》,并附相關理由說明,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報工程建設管理科審核,經局領導簽字后,交財務科從專科資金余額中支付,不足部分從重點局管理費中支付。
5、獲得國家優質工程獎“魯班獎”和獲得省級優質工程獎“黃山杯”及市級優質工程獎“翠螺杯”的獎勵費用由區重點局向區政府報告后撥付至監理單位,具體撥付申請辦理程序另行確定。
六、 附則
1、本規定在重點局與監理單位簽訂合同時,作為合同的主要附件之一或補充協議條款。
2、本規定由區重點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