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吉縣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生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
來源:安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安吉縣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時間:2020-09-09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
為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和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積極推進“五水共治”工作和省級水生態環境示范試點縣建設,完善我縣流域和飲用水源地生態補償機制,強化水污染防治屬地管理責任,促進水環境質量改善,確保群眾飲用水安全,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根據《建立省內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浙財建〔2017〕184號)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以統籌流域內上下游鄉鎮(街道)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為主線,以保護和改善河流水質為目標,以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交接斷面水質為依據,協調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之間以協議方式明確各自職責和義務,加快實施水環境保護和水污染治理項目,促進流域(飲用水源地)水環境保護和水質提升。
二、主要目標
在全縣建立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和飲用水源地生態補償機制,鼓勵鄉鎮(街道)采取控源截污、排污口整治、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落實水污染防治的各項工作職責。基本形成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聯動、協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全流域共抓生態環境保護和水生態修復的制度體系。
三、基本原則
(一)權責對等,雙向補償。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要妥善處理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關系,在發展的過程中充分考慮上下游共同利益,實行“誰達標誰受益、誰超標誰賠付”的雙向補償。
(二)協同保護,聯防聯治。樹立流域保護“一盤棋”思想,在規劃制定、空間和產業布局及生態環境執法等領域形成共商共管格局,統籌推進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和水資源保護。
(三)鄉鎮為主,強化監管。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作為責任主體,通過簽訂協議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義務。生態環境局、財政局作為第三方,對生態補償政策實施給予指導,并對協議履行情況實施監管。
(四)監測為據,以補促治。以鄉鎮(街道)交接斷面水質監測和飲用水源地流入水庫檢測點監測結果為依據,確定補償責任主體,補償資金專項用于水環境治理(修復)、生態文明示范建設以及其它需要支持的事項等方面。
四、主要內容
(一)資金及來源:
1.財政局:每年安排7200萬元生態補償資金(含《安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吉縣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生態保護獎補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安政辦函〔2019〕1號>;文件中的4500萬元);
2.鄉鎮(街道)自籌: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簽訂生態補償協議,每份協議雙方各出資120萬元/年。
(二)監測方式: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以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3項指標達到目標值(見附件1)情況來核算生態補償金。生態環境局負責河流鄉鎮交接斷面設置和水質目標值設定,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交接斷面水質監測按照國家地表水監測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測,水質實行一月一監測,一季度一通報。
(三)補償方式:包括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橫向生態補償、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生態補償、水質變化的獎懲、水生態治理(修復)和生態文明示范項目的資金支持四方面。生態補償資金共7200萬元,其中500萬元用于遞鋪街道出境斷面以及梅溪鎮荊灣國控斷面水質達目標值的獎勵,3200萬元用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生態補償,3500萬元用于水生態治理(修復)及生態文明示范項目資金補助。
1.上下游鄉鎮(街道)建立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的獎勵
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以雙方各120萬元/年的標準簽署補償協議(附件2),水質實行每月監測,當鄉鎮(街道)交接斷面水質年均值達到目標值時,河流上游所在鄉鎮(街道)獲得生態補償金;個別月份未達目標值,未達月份按10萬元/月進行扣罰,每下降一個類別按15萬元/月進行扣罰(與未達目標值的扣罰不疊加);當斷面水質年均超目標值時,河流下游所在鄉鎮(街道)獲得生態補償金。
章村鎮、杭垓鎮、報福鎮三個源頭鄉鎮以及山川鄉,因無鄉鎮交接斷面,無需建立上下游生態補償協議。遞鋪街道作為四個上游鄉鎮的下游,以及梅溪鎮作為縣出境斷面鄉鎮,均承載重要的水質改善壓力,水質達到目標值,縣財政分別給予兩鄉鎮(街道)300萬元/年和200萬元/年的基礎獎,個別月份水質未達目標值,未達月份按10萬元/月進行扣罰,每下降一個類別按20萬元/月的標準進行扣罰(與未達目標值的扣罰不疊加)。
2.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生態補償
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生態補償根據《安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吉縣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生態保護獎補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安政辦函〔2019〕1號)文件,在生態補償資金分配方式和用途上給予明確。500萬元用于封山育林、庫面保潔,仍由林業局、水利局分別牽頭負責;2700萬元(約水質基礎獎的70%)用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涉及的8個鄉鎮(街道)行政村的生態補償,具體生態補償金分配實行考核制,主要考核方向側重于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水質保護優劣的獎懲性措施等方面,具體由治水辦、生態環境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3.水質變化的獎懲
除山川鄉外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實行水質變化獎懲機制,按照交接斷面年度水質變化率排名情況來測算生態補償金和污染賠付金。排名前三名按150萬元、100萬元和50萬元給予生態補償金。排名后三名按150萬元、100萬元和50萬元進行扣罰污染賠償金。
章村鎮、杭垓鎮、報福鎮無鄉鎮交接斷面,根據入庫檢測點水質變化情況來核算,有多個檢測點,按水質最差的檢查點來核算。
水質考核實行一季一通報,一年一結算,并通過媒體公布,納入年度治水工作考核。
4.水生態治理(修復)和生態文明示范項目的獎補
全力打造“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實踐創新基地、國家生態文明示范縣以及省級水生態環境示范試點縣,每年安排約3500萬元(含《安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吉縣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生態保護獎補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安政辦函〔2019〕1號>;水質基礎獎的30%,即1000萬元以及水質考核獎的300萬元)用于支持開展水生態治理(修復)和生態文明示范項目(具體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見附件3)。
五、保障措施
(一)做好工作指導。生態環境局、財政局強化對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的業務指導,加強監督考核,及時跟蹤機制建設情況,積極協調出現的新問題,不斷豐富和完善補償機制內容,確保工作有序開展。
(二)加強組織實施。各鄉鎮(街道)盡快達成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議,并積極謀劃水生態治理(修復)和生態文明示范建設項目。生態環境局、財政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應工作。生態環境局建立上下游生態補償協議實施的監督機制,確保流域上下游生態補償實施到位。
(三)加大資金力度。生態環境局、財政局積極爭取國家、省級生態環保專項資金。加強相關資金統籌整合、使用監督,健全以環境改善為目標的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體系。
本意見自2021年1月1日開始試行。
附件:1.安吉縣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斷面設置及目標值情況表
2.安吉縣??鄉鎮(街道)和??鄉鎮(街道)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議(參考模板)
3.安吉縣水生態治理(修復)和生態文明示范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
安吉縣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
附件1
安吉縣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斷面設置及目標值情況表
序號 | 上游鄉鎮 | 下游鄉鎮 | 監測斷面 | 水質目標值 |
1 | 孝豐 | 遞鋪 | 孝豐大橋 | 高錳酸鹽指數≤3,氨氮≤0.3,總磷≤0.05 |
2 | 孝豐 | 孝源 | 大伐橋 | 高錳酸鹽指數≤3,氨氮≤0.3,總磷≤0.05 |
3 | 孝源 | 遞鋪 | 塘浦 | 高錳酸鹽指數≤3,氨氮≤0.3,總磷≤0.05 |
4 | 上墅 | 靈峰 | 劉家橋 | 高錳酸鹽指數≤3,氨氮≤0.3,總磷≤0.05 |
5 | 天荒坪 | 靈峰 | 白水灣 | 高錳酸鹽指數≤3,氨氮≤0.3,總磷≤0.05 |
6 | 鄣吳 | 天子湖 | 龍口 | 高錳酸鹽指數≤3,氨氮≤0.3,總磷≤0.05 |
7 | 靈峰 | 遞鋪 | 美頌橋 | 高錳酸鹽指數≤3.5,氨氮≤0.45,總磷≤0.07 |
8 | 昌碩 | 遞鋪 | 古鄣橋 | 高錳酸鹽指數≤3.5,氨氮≤0.45,總磷≤0.07 |
9 | 遞鋪 | 溪龍 | 柴潭埠 | 高錳酸鹽指數≤3.5,氨氮≤0.45,總磷≤0.07 |
10 | 溪龍 | 梅溪 | 梅溪大橋 | 高錳酸鹽指數≤3.5,氨氮≤0.45,總磷≤0.07 |
11 | 天子湖 | 梅溪 | 禹步橋 | 高錳酸鹽指數≤3.5,氨氮≤0.45,總磷≤0.07 |
12 | 梅溪 | —— | 荊灣 | ⅱ(高錳酸鹽指數≤4,氨氮≤0.5,總磷≤0.1) |
13 | 章村 | —— | 湯口 | 高錳酸鹽指數≤3,氨氮≤0.3,總磷≤0.05 |
14 | 報福 | —— | 張塢、景溪、洪家 | 高錳酸鹽指數≤3,氨氮≤0.3,總磷≤0.05 |
15 | 杭垓 | —— | 野樂、雙舍、尚梅、桐坑 | 高錳酸鹽指數≤3,氨氮≤0.3,總磷≤0.05 |
備注:其中,塘浦斷面和荊灣斷面,因與國控斷面重合,按照國家監測數據進行評價
附件2
安吉縣??鄉鎮(街道)和??鄉鎮(街道)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議
(參考模板)
甲方:??鄉鎮(街道)人民政府
乙方:??鄉鎮(街道)人民政府
為更好地保護安吉縣水環境,根據《安吉縣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生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甲方和乙方在平等協商基礎上,特簽訂此協議。
一、基本原則
(一)權責對等,雙向補償。堅持保護優先,綠色發展,充分考慮上下游鄉鎮(街道)共同利益,厘清和量化上下游鄉鎮(街道)水質保護責任,實行“誰達標誰受益、誰超標誰賠付”的雙向補償,對為保護水環境付出努力的上游鄉鎮(街道)給予合理補償,對水環境質量受到損害的下游鄉鎮(街道)給予合理賠付。
(二)協同保護,聯防聯治。樹立流域發展“一盤棋”思想,在規劃制定、空間和產業布局、準入標準、環境監測及生態環境執法等領域形成共商共管格局,統籌推進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和水資源保護。
二、補償方案
(一)考核指標: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以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和總磷3項指標達到目標值情況來核算生態補償金。
(二)補償辦法:按照“誰超標誰賠付,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以鄉鎮(街道)交接斷面水質情況作為補償依據,在全縣建立流域上下游鄉鎮(街道)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行“雙向補償”,即上下游鄉鎮(街道)簽訂生態補償協議,水質按月監測,實行水質一季一通報,資金一年一結算。按照每個上下游鄉鎮(街道)各出120萬元/年的標準,于第二年3月底前完成補償資金結算。當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目標值時,上游所在鄉鎮(街道)獲得生態補償金。當斷面水質超目標值時,下游所在鄉鎮獲得生態補償金。個別月份未達目標值,未達標月份按10萬元/月進行扣罰,類別下降按每下降一個類別15萬元/月進行扣罰;當斷面年度水質均超標時,河流下游所在鄉鎮(街道)獲得生態補償金。
三、資金用途
補償資金專項用于重點流域、重點區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體生態環境保護,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地下水環境保護及污染修復和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項等方面。
資金使用要合法、合規、合理使用,充分發揮補償資金使用效益。
四、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月??日。
鄉鎮(街道)蓋章鄉鎮(街道)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附件3
安吉縣水生態治理(修復)和生態文明示范
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水生態治理(修復)和生態文明示范項目及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水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財資環〔2019〕10號)、《生態環境部中央財政生態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監督檢查工作規程(試行)》(科財函〔2019〕128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資金支持范圍
第二條項目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各鄉鎮(街道)實施水生態治理(修復)和生態文明示范項目。具體如下:
1.水生態治理(修復)項目。與水環境直接相關的生活污水、工業污水治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合法排污口人工濕地項目、城鄉黑臭水體整治等;湖濱帶與緩沖帶生態修復、河流生態修復、天然濕地保護與修復、地下水保護和污染修復等;
2.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項目。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水源保護區整治、水源保護區風險防控及應急能力建設、水源地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水源地生態修復與建設工程等。
3.生態文明示范項目。“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無廢”城鎮和零污染村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等。
第三章資金來源及分配
第三條2021年至2023年三年里,每年安排約3500萬元項目資金。
第四條項目資金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一般按照不超過投資總額的50%進行分配,對章村鎮、杭垓鎮、報福鎮、孝豐鎮以及昌碩街道三大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所在鄉鎮(街道)的項目補助資金按照不超過項目投資額的70%的比例進行補助。項目完工后,根據項目審計報告,項目的實際投資額低于預定投資額時候,獎補資金的撥付將按對應比率縮減或調整。如有申請到上級資金,原計劃補助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超過項目實際投資總額,由生態環境局聯合縣財政局、縣審計局匯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統籌協調,對三大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鄉鎮(街道)各級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的90%,其他鄉鎮(街道)不超過實際投資額的80%。
第四章項目管理及考核
第五條強化項目儲備庫建設。省、市、縣相關水環境保護(修復)及水污染防治規劃和計劃、中央資金支持重點,結合縣內重點工作任務,深入謀劃工程項目,提前做好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每年3月底前,組織開展一次各鄉鎮(街道)項目集中申報(見附表1)。項目實施主體可以是鄉鎮(街道),也可以是行政村,實施年限不超過文件有效年限。
第六條嚴格落實預申報項目審核篩查機制,項目集中入庫后,生態環境局會同縣財政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或專家對預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項目納入縣水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庫,形成年度實施項目清單和資金初步分配方案。
第七條屬于政府投資項目,遵循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批準實施的項目必須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工程合同制等制度,對項目質量承擔終身責任。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地點、規模、標準和建設內容。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須按程序報經原批準單位審批同意,并報生態環境局備案。項目需履行政府采購程序的,必須按政策規定實行公開招標,完善審批程序和合同等相關手續。
生態環境局、治水辦、財政局聯合有關部門按照項目計劃安排的具體內容和進度,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和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責令整改,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復查。對項目實施出現重大違規違紀,且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撥付或回收項目資金。
第八條項目建成后,項目責任單位應組織對項目進行初步驗收。生態環境局會同財政局、審計局以及相關部門或專家組織開展驗收,驗收內容主要包括項目任務完成情況、項目投入使用后環境效益情況、財務決算情況、檔案資料情況等。對于驗收不合格,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將酌情采取通報批評、撤銷資金計劃等處理措施。項目驗收資料要求如下:
1.申請驗收報告;
2.竣工驗收報告;
3.項目招投標資料;
4.經審計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告(監理報告、審計報告、財務決算報告)等;
5.項目基本資料:設計方案、施工前后對比照片等;
6.其它需要提供的資料。
第九條檔案管理:項目責任單位應指定專人加強項目檔案管理,對項目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并保持檔案的真實性、連續性和完整性,并提交一份至生態環境局。
第五章資金管理及監督
第十條具體承擔項目實施任務的有關單位對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負有主體責任,負責本單位的專項資金預算執行,并對執行結果和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各項目實施單位要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及時做好竣工財務決算管理。
第十一條資金申撥程序:項目實施鄉鎮(街道)填制《資金撥款申請表》,并提供以下資料(見附表2):
(一)申撥項目預付款或進度款:應提供資金撥付申請、實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設批復文件、中標通知書、開工許可證、項目預算審核意見書、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監理合同、監理部門出具的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證明、采購合同等。生態環境局聯合縣財政局根據各項目實際進度撥付預付款。
(二)申撥工程項目結算款:提供撥付資金申請、項目實施情況說明、竣工驗收報告和財務審計報告等。
項目建設單位對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項目驗收合格后,生態環境局對驗收結果和資金分配方案進行公示。
第十二條各鄉鎮(街道)應按照集中財力辦大事的要求,對項目須精心篩選,合理布局、認真實施、長遠規劃,以提高項目的實施質量和生態效益。各鄉鎮(街道)應加強對資金的監管,嚴禁各種形式的騙取、截留、挪用和違規使用。
附表:1.安吉縣水生態治理(修復)和生態文明示范項目申報表
2.安吉縣水生態治理(修復)和生態文明示范項目資金撥款申請表
附表1
安吉縣水生態治理(修復)和生態文明
示范項目申報表
申請單位(蓋章) | 責任領導 |
項目名稱 | 聯系人及電話 |
立項批復情況 | 方案批復等 |
總投資 | 項目起止時間 |
項目情況:(建設內容、擬申請的補助資金、績效目標、推進計劃等,實施方案、立項批復等作為附件) |
附表2
安吉縣水生態治理(修復)和生態文明示范
建設項目資金撥款申請表
單位:萬元
項目資金申請單位 (蓋章) | 主要領導 (簽字) | ||||||
項目名稱 | 計劃總投資 | ||||||
項目建設地點 | 實施期限 | ||||||
項目計劃批復文件號 | 資金預算文件號 | ||||||
補助資金總額 | 累計撥付金額 | 本次申請金額 | |||||
申請單位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申請理由 | 項目計劃建設任務(計劃建設內容、規模等) | ||||||
項目實施完成情況(建設內容、投資情況、建設進度等,相關進度支撐材料附后) | |||||||
項目監理意見 | 本單位對該項目的建設內容、實施進度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經審核: 經辦人: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及提供資料說明
1.本表除適用本項目資金要求,同樣適用于其他生態環保類項目的資金申請撥付。
2.項目計劃批復文件號:依據發改批復的實施計劃文件號填列,既有省發改文件又有縣發改文件的,填省發改批復文件號。
3.項目計劃建設任務:依建設的內容、規模、預期達到的效果等。
4.項目實施完成情況:與前項“項目計劃建設任務”對應,包括建設內容、完成投資情況和建設進度等。
5.項目監理意見:依據監理單位項目工程進度證明,簡要填寫項目完成進度和工程質量情況。經辦人、負責人必須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6.資金申撥
(1)申撥工程預付款或進度款:應提供資金撥付申請表、項目批復文件、中標通知書、開工許可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監理合同、監理部門出具的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證明等;
(2)申撥工程結算款:提供撥付資金申請表、竣工驗收報告和財務審計報告等。
7.本審批表隨相關資料報生態環境局。相關單位各自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