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全省水利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提高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省水利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了《江蘇省水利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并以蘇水規〔2015〕1號文件發布,定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F對《辦法》的重點內容解讀如下:
提問:為什么要制定《江蘇省水利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其法律依據是什么?
解答:因為,水利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是水行政主管部門嚴格基本建設程序,對水利工程勘察、設計質量依法進行監督管理的重要環節,是基本建設必不可少的程序,在法律法規中有明確的規定。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 2000年1月)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第四十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 第293號 2000年9月)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進行審查。 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
3、《江蘇省工程建設管理條例》(2003年4月21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于修改〈江蘇省工程建設管理條例〉的決定》)第六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審批。
4、《江蘇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2000年3月22日經江蘇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第二十七條 施工圖設計審查應按工程項目分級管理權限由相應部門組織進行。
5、《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81號 2000年8月25日)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質量、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第六條 建設項目規劃審查機構應當對工程建設規劃階段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單位應當對工程建設勘察、設計階段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工程建設施工階段執行施工安全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工程建設施工、監理、驗收等階段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
提問:本《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解答: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強調“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勇于負責、敢于擔當,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p>
水利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是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法定職責。省水利廳制定《江蘇省水利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加強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是貫徹執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措施。
提問:本《辦法》適用于什么范圍?
解答:本辦法適用于我省水利基本建設工程的施工圖審查。
對于農田水利、防汛歲修、水務等工程的施工圖審查,在本辦法 附則 第二十條中已明確:市、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基本建設工程以外的其他水利工程施工圖審查可在實施細則中加以明確。
提問:水利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主要內容及其重點是什么?
解答:水利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內容在《辦法》第六條中已明確,主要是對水利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涉及公共安全、公眾利益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等內容進行審查。
審查的重點是:1、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符合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是否已落實。2、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是否已貫徹執行。
提問:水利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責任主體是什么?
解答:水利工程施工圖審查的責任主體是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這是法律法規規定的。
我省的水利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實行分級管理,其中,省水利廳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具體管理工作由省水利工程建設局承擔。
提問:水利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與施工圖設計咨詢是什么關系?
解答: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在向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施工圖審查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咨詢單位(以下簡稱咨詢機構)進行咨詢。工程規模較小、技術相對簡單的項目也可以組織專家進行咨詢。
咨詢機構或專家組應根據施工圖設計咨詢合同對施工圖中的主要質量技術指標、施工方案等進行咨詢。但首先要查清楚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符合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是否已落實;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是否已貫徹執行。
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與咨詢機構應當簽訂施工圖設計咨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在合同中應明確要求,查清楚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符合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是否已落實;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是否已貫徹執行。
提問:施工圖設計文件咨詢結束后進行交換意見,為什么要事先向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解答:因為,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即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分級管理原則,具體負責該項目施工圖審查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派員參加施工圖設計咨詢交換意見會議,以及時掌握這批施工圖是否符合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是否已落實;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是否已貫徹執行。
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在交換意見會上掌握的情況作出施工圖審查行政許可決定。對于尚未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列為行政許可事項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也可作出對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申請的批復。
提問:對咨詢意見有哪些要求?
解答:咨詢機構和專家組對施工圖設計文件咨詢的內容應包括《辦法》第六條中所涉及的全部內容。咨詢意見中,對這批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符合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是否已落實;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是否已貫徹執行應有明確的結論。對少量內容不符合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或少量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沒有落實到位,或少量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沒有執行到位,應提出修改意見;對直接影響工程結構安全、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的其他內容也應提出修改意見。對于設計和施工方案可以進一步優化和完善的內容可提出修改建議。
修改意見的內容因為關系到是否符合初步設計,是否直接影響到工程結構安全、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在交換咨詢意見時應交待清楚,設計單位如有不同理解或看法,應提出來分析討論,達成一致的修改意見應認真執行。咨詢意見中提出的建議供設計單位參考。
如總體上設計不符合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或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沒有認真落實,或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沒有認真執行,或施工圖設計深度達不到要求,咨詢機構或者專家組應當書面說明原因,并將材料退回項目法人(建設單位)。
提問:申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時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解答: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在向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時應當提交的材料在《辦法》第五條中已明確。其中,《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申請書》應附《施工圖咨詢意見》和《施工圖設計咨詢交換意見會議紀要》。
提問:涉及到重大設計變更怎么辦?
解答:施工圖設計涉及到重大設計變更,或施工圖咨詢機構或咨詢專家組提出的意見、建議涉及到重大設計變更,都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報批手續,這是基本建設程序的要求,否則工程不能通過審計、稽查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