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規定的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在地方政府部門是誰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4條規定,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指導和協調全國招標投標工作,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道、水利、商務等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有關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指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招標投標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其所屬部門有關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職責分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財政部門依法對實行招標投標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監察機關依法對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監察對象實施監察。
如何對招投標過程實施行政監督
1、對招投標進行行政監督必須依法實施
(1)招投標的行政監督執法工作的概念招投標的行政監督是指 法律 授權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招投標活動及當事人遵守招投標法律、法規,執行招投標行政命令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招投標活動中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查處的行政行為。
(2)招投標行政監督執法必須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原則制定《招標投標法》的目的不僅使招投標工作“有法可依”,同時也為招投標行政監督“有法可依”,而其最終目的就是為了實施,就是依法在招投標活動中進行行政監督。監督執法必須依法實施才能使代表國家最高意志的法律被真正貫徹執行。
(3)招投標行政監督法必須依法實施“依法行政”原則的要求,是行政合法性原則的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則要求行政機關的監督執法行為不僅要合乎行政實體法,也要合乎行政程序法。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①行政監督執法職權必須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也就是要求行政主體必須在其法定的權限內行使職權。②行政監督執法職權必須依據法律行使,這是合法性原則為行政主體設定的一項義務或職責,職權和職責是統一的,相互依存的。濫用職權、不依法行使職權、放棄應盡的職責都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③行政授權,行政委托必須有法律依據,符合法律程序,不得違反法律要旨。因此,招投標行政監督執法理應屬于政府行政范疇,應符合“依法行政”原則和“行政合法性”原則的要求。而這兩個基本原則落到實處就是行政機關監督執法必須依法進行,對招投標領域而言就是招投標行政監督執法工作必須依法實施,這是目前招標投標管理工作現狀的客觀必然要求,是符合招投標工作 發展 的客觀 規律。
(4)招投標行政監督執法工作依法實施的重要意義。一是有利于保證《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真正貫徹執行,有利于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二是有利于保證招投標行政監督執法工作的統一性、連續性、穩定性,有利于保證招投標的公開、公平、公正性及招投標活動法制化、規范化。三是有利于減少監督執法中的糾紛、矛盾、不公、錯誤和違法,有利于提高招投標行政監督執法工作的效率。四是有利于廉政建設,消除腐敗現象。
2、加強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
(1)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經過幾年的發展,隨著《招標投標法》等各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及各地方規章制度的健全,各地方的招投標工作的規定已經較詳細,但是隨著新的問題層出不窮的出現,新的法規漏洞的被利用,我們應“與時俱進”,針對新的問題,制訂新的規章制度,以遏制實踐中出現的規避監督管理問題。
(2)建立事后跟蹤制度場外監督管理,要從監督程序合法和向監督實質合法的轉變。控制論中,將管理過程中的控制工作分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可以說目前的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比較注重事前和事中的控制,而幾乎沒有事后控制、全過程控制。
招投標監管工作滿足于程序合法的情況相當普遍,甚至更有把監管工作固定在從開標到定標程序上的。相關部門的監管人員只在召開開標會時才到現場,察看招投標雙方當事人和評標專家按照規定程序的“表演”,直至定標結果出來,只要“表演”沒有紕漏,監管任務就算完成了。至于招投標當事人、評標專家和中介服務人員在事前事后的場外個別活動,則不屑去管了。
針對當前招投標市場的違法犯罪特點,招投標監管工作應在深化和規范上下功夫。首先,監督機制應提前介入并向后延伸,把監管貫穿于從項目立項到完工的全過程。其次,應擴大監管范圍,把監管從場內推進到場外,......余下全文>>
招投標活動行政監督部門是誰? 謝過
如果項目是以當地建設部門報建的,起碼要由建設部門招投標處或辦公室來監督,如觸項目是財政投資的,還要有財政、檢察院、法院的反職務犯罪處和甲方主管部門(或是本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
自行招標人向什么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向當地招投標辦公室或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管招投標的部門
招投標法的行政執法主體是哪個部門?
1、對于政府采購中招標投活梗的,由于政府采購規定其主要監管部門為財政部門,因此,如果是政府采購招標投活動監管部門為財政部門;
2、對于非政府采購的招標投標投活動,《關于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的意見》規定由主管部門監管;
3、最新的發改委三定方案規定,發改委為招標投標工作的協調部門,因此發改委也有權監管全國招標投標工作;
4、根據采購人的性質不同,有權監管部門可能還會包括審計部門、監察部門、國資委等。
對于不公正的招標應該向什么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政府采購范圍的向財政部下屬的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
其他的招標投標項目按歸屬向分管的七部委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中“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處罰指的是那幾個部門
這個有點廣義了,這個行政監督部門可以是來自上級與下級的監督,可以是招標小組指定的監督部門(一般是紀委、監察或公、檢、審)來監督。紀委和監察一般來監督就不是責令改正了,而是請喝茶。
發改委負責組織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對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投訴未處理可以繼續招標嗎
不可以,受理但未處理的應當暫停招標。《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里有明確規定。
近3年向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提起的投訴情況怎么寫
可向建委相關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四條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開標。
投標人少于3個的,不得開標;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應當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
第五十四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第六十條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就本條例第二十二條(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第四十四條(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開標。
投標人少于3個的,不得開標;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應當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
第五十四條規定事項投訴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答復期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第七十七條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招標人不按照規定對異議作出答復,繼續進行招標投標活動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能改正并影響中標結果的,依照本條例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六十五條 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有權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者依法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綜上列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應該來說,已經很清楚了。從您的描述來看,您應該是投標方,一般來講,就只有兩種招標情況:
政府采購行為
如果是這種情況,請到當地的政府采購中心投訴,之后可再作其他考慮。
2. 市場采購行為(包括政府機構的市場采購行為)
如果是這種情況,請找到對該機構有管理權,即該機構的財政部進行情況說明,并討回說法。
能調解的調解,不能調解的,找到當地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訴,再不行往上一級再投訴。只要證據確鑿,自己做的端行的正,處理問題的方式妥當,法院會給你說法的。希望能夠幫助到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