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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 服務基層社會治理”典型案例——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篇

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作出重要部署,強調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

鄉村治理現代化是基層治理現代化的基礎和重要組成部分。創建“背包法庭”“冷極訴調服務站”“女子法庭”“家風文化教育基地”“婦女兒童維權合議庭”,建立“紅黃綠”預警機制,立足鄉村鄉情,精準把握職能定,到景區、林區、庫區和田間地頭,開展巡回審判、多元調解、普法宣傳,主動融入鄉村治理現代化建設,實現立案無障礙、司法服務“不打烊”,形成“一站式”解紛、“觀調式”化解、“服務型”司法的基層治理模式,為鄉村治理現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務。

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法院溪翁莊法庭

“1+4”保水機制推進生態環境“多元共治”

案例點評:溪翁莊法庭打造預防、打擊、保護、修復為主線的“1+4”法治保水工作機制,積極回應密云水庫一級圈生態環境治理的工作需求,積極回應水源保護區綠色高質量發展的時代趨勢,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天藍、水清、岸綠生態環境的美好期待。

密云法院溪翁莊法庭位于密云水庫一級保護區內。2021年以來,法庭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給建設和守護密云水庫的鄉親們的回信精神,主動參與密云水庫一級圈生態治理工作,堅持生態優先、源頭防范、社會共治,構建以制度建設為引領、以預防、打擊、保護、修復為主線的“1+4”法治保水工作機制,為水源保護區綠色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堅持預防優先,推動環保源頭治理

一是對接“接訴即辦”,建立預防性環境資源糾紛訴源治理機制。未訴先辦,提前介入,與水庫周邊村鎮開展合作。建立“村內吹哨、法官報到”鎮村聯合治理機制,實現涉環境糾紛從“末端治理”到“源頭控制”的轉變。于訴前妥善化解310戶村民因土地流轉、移民補貼等引發的群體性糾紛12批1000余起,協助鎮村勸解水庫周邊30余戶村民退養牲畜800余頭。“無訟村居”創建工作效果明顯。23個村實現“零訴訟”,在轄區村落中占比39%。二是探索建立環保禁止令預防性司法機制。聯合區生態環境局制定《環境保護禁止令實施辦法》,推進預防協同治理工作常態化、規范化開展。判決支持密云區收回被占用的白河河堤343米,助力“美麗岸線”建設。簽發全市首份環境保護禁止令,被最高院、生態環境部推介。

二、堅持制度創新,推動環境審判專業化

一是出臺法治保水制度,規范涉水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法治保水的工作意見》,從7個方面提出21項舉措,建立“立審執”全流程銜接工作模式。二是實行“三合一”專業化審判,嚴懲污染環境違法犯罪。全面履行“保水法庭”職責,實行環境資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審理。與區檢察院、水庫綜合執法大隊建立行刑銜接機制,形成環境違法犯罪打擊合力。審結全市首例因非法傾倒垃圾引發的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北京市首例“洗洞”案件。三是主動服務綠色發展,健全完善生態恢復司法舉措。將“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融入審判工作,探索完善生態修復責任承擔方式。裁判前咨詢農業農村局、漁政等單位專業意見,共同制定科學的生態修復方案,實現懲治犯罪與生態修復協同推進。在審理蘭某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中,判處被告人增殖放流魚苗2136千克。健全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與生態損害賠償銜接機制,共審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5件。審理田某等7人非法傾倒、填埋垃圾污染環境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時,判處被告人刑罰的同時判決7人連帶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76萬余元。

三、堅持多元共治,構建法治保護體系

一是打造法治保水“社會共治圈”。推進跨流域司法協作,與位于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渠首的河南淅川法院簽訂協議,共建法治保水司法示范基地;與密云水庫上游流域京冀“兩市三區”法院構建法治保水司法框架,形成密云水庫全流域司法屏障。在全市率先建立“河長+院長”法治保水協作機制,與區水務局、水庫一級保護圈內的7個鄉鎮簽訂保水協議,形成水庫生態環境保護新格局。二是融入黨委領導下的基層治理體系,密切關注重點領域法律風險。圍繞水庫周邊退耕禁養、蜂產業發展等問題,與鎮政府座談研討百余次,發送司法建議21份,報送法院專報7期,相關調研報告榮獲最高人民法院環境審判業務類成果一等獎。打造普法宣傳矩陣,引領社會保水護水風尚。召開新聞通報會,發布全市首份《法治保水白皮書》,開展法治保水巡回宣傳650場,受眾20萬余人次。

“1+4”法治保水工作模式,統籌涉水解紛資源,整合社會共治力量,探索出司法保護生態環境新路徑。該模式獲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創新項目,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匯編推廣,相關舉措得到北京高院領導批示肯定18次,《法治日報》等省級以上媒體關注56次,《人民法院報》頭版頭條予以報道。

河北省邯鄲市永年區人民法院廣府法庭

三維聯動三心服務三重強化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

案例點評:廣府法庭立足當地鄉村鄉情,精準把握職能定位,以三維聯動、三心服務、三重強化為抓手,有機嵌入自治體系,有力擴增訴源治理效果,有效并聯法治手段,切實推進矛盾糾紛就地就近化解,小法庭為推動鄉村治理現代化貢獻大“治”慧。

廣府法庭緊鄰5a級古城景區,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一類法庭標準打造,總面積3068平米,法庭青磚、黛瓦、馬頭墻的徽派建筑特色,是冀南地區一張靚麗的名片。法庭以綜合性與專業化建設相結合為發展思路,堅持三維聯動、三心服務、三重強化,實現助民解紛、助農發展、助旅興旺。2021年,廣府法庭榮獲邯鄲市中院“集體三等功”。

一、三維聯動構建基層治理大格局

一是織密解紛網格點。法庭圍繞轄區101個行政村、15.47萬人的現狀,將其劃分為303個網格,建立“法官包鎮、助理包村、網格員包片”的三包機制。吸納兩委干部、鄉賢名人、家族尊長等300余人,組建各村網格員隊伍。以微信群、公示欄等為載體,公開聯系方式和調解范圍,達到人在網格中走、事在網格中辦的效果。二是搭建解紛服務線。與鄉鎮開展聯建共建,各鎮設立“法官聯絡站”,組建以鄉鎮黨委、司法所、法庭為主的鄉級調解組織。搭建“精細排查‘網格調’、發揮優勢‘鄉賢調’、整合資源‘鄉鎮調’、集體會診‘法庭調’”的線狀解紛模式,將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三年來,1600余起矛盾糾紛化于訴前,“無訟村”由10個增至31個。三是拓寬司法覆蓋面。建立定期反饋溝通制度,法庭將潛在社會風險、多發共性糾紛、各村訴訟情況向鄉鎮黨委及時反饋,為黨委決策提供司法指導15次。建立8個普法宣傳點,深入鎮村巡回審判40余次,對鄉鎮黨政機關、村兩委干部、網格員等開展培訓16次,參訓人員600余人次。

二、三心服務奏響三農發展振興曲

一是專心護航農業發展。轄區內有集中連片的蔬菜、葡萄、大蒜等種植基地,在轄區合作社、涉農企業、種植基地等設立“簽約法官”,提供法律咨詢與指導。積極服務以國家級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為代表的涉農企業,針對涉企糾紛,依法快調快審、靈活保全的方式,既不損害對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也確保了企業正常經營。二是精心守護美麗鄉村。轄區素有“北方小江南”之稱,堅決貫徹“兩山”理念,成立特色生態旅游專業法庭,創建刑事、民事、行政的環資案件“三合一”審判模式,依法嚴懲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建立“民事賠償+生態修復”懲戒模式。三是用心力促農民增收。開辟涉農“綠色通道”,提供產前、產中、產后“一條龍”司法服務。三年來,依法快處農產品生產、銷售等各類涉農糾紛80件,確保在審判環節不誤農時。為轄區農戶提供《農資買賣合同樣本》《農產品購銷合同樣本》《農村土地出租流轉合同樣本》等13000余份,讓農民專心發展生產。

三、三重強化譜寫法旅融合新篇章

一是強化軟硬實力,打造“10分鐘”訴訟服務。法庭遷至廣府景區附近,游客驅車10分鐘內可達法庭,享受“立、調、審、執”一站式優質服務。法庭配備3名員額法官、4名法官助理、1名司法警察及4名書記員,打造了一支年齡結構合理、專業水平過硬、調審經驗豐富的法庭隊伍。二是強化速調快處,建立“1小時”解紛機制。主動與管委會、文旅局、廣府景區聯系,成立涉旅糾紛調解委員會,聯合出臺《涉旅糾紛速調快處實施意見》,涉旅糾紛1小時內可快速化解。三年來,共調處化解各類涉旅糾紛300余件。三是強化主動擔當,提供“360度”管家服務。在景區門口、活動廣場等11個點位公布法官電話,暢通24小時服務熱線,三年累計接受咨詢1400余次。以景區古城、府衙、故居、游船為切入點,開展巡回審判13次,實現古代府衙與現代法庭歷史交匯。開展普法宣傳29次,將楊武氏太極文化的剛柔并濟與新時代法治文化的公平公正有機融合。

內蒙古自治區根河市人民法院金河法庭

發展“楓橋經驗”打造冷極訴調服務網

案例點評:金河法庭以黨建為引領,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構建“三字機制”“四心服務”“五老調解”工作格局,打造中國冷極訴調服務網絡,及時高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為人民法庭發揮各項職能、助力鄉村治理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金河法庭位于大興安嶺腹地根河市金河鎮,金河鎮是全國緯度最高的邊陲小鎮之一,轄區面積5353平方公里,冬季極端氣溫達零下58℃,是中國“冷極”根河市的冷極點。多年來,金河法庭立足工作實際,堅持以黨建為引領,不斷創新“楓橋經驗”,探索構建“三字機制”“四心服務”“五老調解”工作格局,深度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及時高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努力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一、黨建引領,打造冷極司法品牌

金河法庭堅持以黨建為引領,打造“身在冷極心向黨”司法品牌。

一是政治引領提升向心力。找準與黨委政府工作連接點,積極融入黨委主導、齊抓共管、群眾參與的多元共治格局,助力鄉村治理現代化。

二是頭雁領航提升凝聚力。“黨員先鋒崗”“黨員示范崗”掛牌行動讓干警搶立標桿、爭做頭雁,為鄉村振興、基層治理、疫情防控等重點工作凝聚黨員力量,注入“群雁活力”。三是冷極情懷提升戰斗力。成立“黨員天平工作站”,開展巡回審判、訴前調解、法治宣傳等工作,全力推動審判力量下沉、審判重心下移、審判服務下傾,時刻傳遞“最美最冷最熱情,最偏最遠最忠誠”的為民情懷。

二、“三字”機制,展現冷極司法速度

金河法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把非訴機制挺在前面,形成“評、調、判”“三字”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一是以“評”為先,構建風險評估工作機制。對所有案件進行訴前風險評估,幫助當事人知悉訴訟風險,引導其選擇非訴解紛途徑。二是以“調”為重,構建“三調聯動”工作機制。采取調解員初調、法官助理同步跟進、法官指導把關的工作模式,與轄區行政調解部門、人民調解委員會主動對接,開展聯合調解,訴前調解成功率達65%。三是以“判”為主,構建繁簡分流工作機制。對進入速裁程序的簡單案件,當天立案,當天送達,15天內辦結,推動簡案快審、繁案精審。“評、調、判”無縫對接,進一步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豐富當事人的解紛選項。

三、“四心”服務,傳遞冷極司法溫度

金河法庭明晰新時代“楓橋法庭”功能定位,以“四心”優質服務打造中國冷極訴調服務網絡,實現“要我服務”向“我要服務”的轉變。積極適應“楓橋經驗”從碎片化治理向整體高效協同治理迭代升級的新要求,做好了解社情民意的信息員、落實司法惠民的協調員,讓司法服務更走心。注重協作,認真聽取和收集相關意見建議37條,做好聯系基層組織的聯絡員、指導基層調解的監督員,讓司法服務更省心。充分發揮貼近群眾的天然優勢,提供法律咨詢58次,接待來訪1000余人次,做好提供法律服務的咨詢員、息訴罷訪的防控員,讓司法服務更帖心。下沉網格開展“三進”工作150余人次,引導群眾依靠法律手段解決紛爭,做好法治宣傳的宣傳員、理順群眾情緒的消防員,讓司法服務更暖心。

四、“五老”調解,彰顯冷極司法情懷

金河法庭選任一批懂政策、作風正、素質高、心腸熱、威信足的“五老”為成員,成立“五老調解”工作室,借助“五老”熟悉鎮況村情、經驗豐富的優勢,以中立方身份積極參與轄區各類矛盾糾紛調解,為社會治理注入新鮮活力。線上,“五老”在微信工作群中推送法律知識、解答法律問題。線下,“五老”采取坐班與走進社區、林場等方式提供咨詢,進行述情析理釋法,開展隨手調、人民調、聯動調,多途徑化解矛盾糾紛,共受理各類案件378件,調解219件,開展法律咨詢500余次,解疑息訪息訴108人次。同時,在轄區景點冷極村設立“冷極訴調服務站”,為游客提供一站式訴調服務和法律咨詢,通過就地立案、就地開庭、就地調解等方式,將訴訟服務延伸到矛盾發生的“第一線”,為新時代“楓橋經驗”注入“冷極特色”。

吉林省通化縣人民法院二密法庭

大山里的巡回法庭讓法治之花開遍鄉村

案例點評:二密法庭堅持發揚和傳承“馬錫五審判方式”,用熱情和汗水筑起“立案到鄉鎮、開庭在村屯、調解進家門”司法服務網,以“大山里的巡回法庭”理念為司法服務鄉村治理能力現代化找準落腳點。

吉林省通化縣地處長白山南麓,素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稱。縣域東北部二密法庭轄4個鄉鎮、84個自然屯,星羅棋布于1100平方公里的崇山峻嶺間,崎嶇蜿蜒的山路昭示著群眾出行的不便。二密法庭按照“窗口前移、服務延伸”工作要求,汲取“楓橋經驗”的思想精髓,賡續“馬錫五審判方式”的歷史傳承,創新“矛盾糾紛實質化解”的司法新實踐。法庭調撤率91.3%,息訴服判率95%。

一、便民服務措施“三到位”,提升基層司法服務質效

制定“立案到鄉鎮、開庭在村屯、調解進家門”便民服務措施,找準司法服務群眾的契合點。一是立案到鄉鎮。定期到巡回辦案點,運用“移動微法院”指導當事人就地網上立案,現場及時解紛,為特殊群體提供定制化訴訟服務,巡回立案占67.8%。在涉貧、涉未成年人等案件中,法庭將登門立案、庭前質證、就地送達、炕頭開庭有機融合,用司法溫度溫暖當事人心田。二是開庭在村屯。為解決轄區偏遠村屯交通困難、弱勢群體維權能力不強、侵權糾紛舉證不便等問題,實行“到村屯開庭”。堅持用理普法、用情感化,將庭審變成生動的法治課,巡回審判案件占比67.1%,均以調解方式結案。三是調解進家門。針對婚姻家庭糾紛、相鄰關系糾紛等案件,積極開展登門調解,盡力減少當事人心理對抗,維護家庭和諧和鄰里和睦。利用情緒疏導、親情規勸、社會介入等方式,“炕頭調解”案件占31%,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二、多元解紛機制“三銜接”,搭建基層司法服務平臺

構建點、線、面結合的“三銜接”機制,凝聚多元化調解合力,主動融入基層治理。一是做好法庭與其他調解力量的銜接。加強與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門溝通,實現司法、行政、行業和人民調解主體的整合。根據轄區糾紛特點打造“藍莓專題”巡回法庭,借助外聘專家力量集成調解涉訴糾紛。高效調處涉紅色園區建設糾紛,15日內達成和解協議并全部騰遷,有力保障重點項目順利實施。二是做好審判與訴訟外調解的銜接。加強法官與人民調解員訴前調解的有效銜接,訴訟和訴前調解之間雙向引導、雙向分流。同時,強化訴前、審判與執行的銜接,逐步形成“訴前調解+司法確認、訴訟調解+智能審執銜接、執前和解+快執辦案”的立、審、執一體推進新模式。四棚鄉16名農民工的“參園打工”勞務費,通過此模式在一個月內追回,維權討薪綠色通道實現再提速。三是做好法庭與各鄉鎮綜治中心之間的全面銜接。實現跨鄉鎮、跨村屯矛盾糾紛調解的融通,推動形成整體聯動“一體化”快速調解機制,妥善解決跨區域群體性糾紛。訴前化解96件跨鄉鎮群體性勞務合同糾紛,僅用時4天。

三、暢通訴源治理“三系統”,破解基層司法服務難點

構建訴源治理糾紛排查化解的“神經、消化、免疫系統”,受案量同比下降46%。一是搭建全方位高靈敏度的“神經系統”。以各鄉鎮的“綜合治理微信群”“法官進網格微信群”和巡回辦案等載體,形成各鄉鎮政法委員、公安、村委會主任和法官為主體的覆蓋全轄區的“神經網絡”,通過微信互動、電話溝通等方式排查涉耕地、排水糾紛22起,涉洪水沖毀農田引發相鄰關系糾紛28起,及時找準服務鄉村振興切入點。二是健全優質高效的“消化系統”。打造多方力量齊參與的“菜單式”矛盾糾紛調解模式。聘任“全國調解能手”等五老鄉賢為調解員,將其基本信息和簡歷制作“菜單”上墻公布,當事人自愿挑選信得過的“公道人”通過面對面、線上或登門等方式進行調解,訴前調解成功率達99.54%。其中,調解員王德進成功化解光華鎮幾十起涉高速公路占地糾紛案件,得到當地群眾一致好評。三是強化常態長效的“免疫系統”。主動加入村屯百姓群、社區居民群,大力開展普法教育和查人找物。開展“典亮鄉村”法治宣傳活動,網格法官結合典型案例以案講法,對網格員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分析研判,筑牢預防糾紛第一道防線。

黑龍江省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胡吉吐莫法庭

用心用情用力激活服務鄉村振興“一池春水”

案例點評:胡吉吐莫法庭立足蒙古民族地區實際,結合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示范城市創建、“四所一庭一中心”等活動,大力開展訴源治理、蒙語調解、案件清單、巡回審判等工作,有效提升多元解紛效能,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

胡吉吐莫法庭始建于1985年10月,轄4個蒙古族聚居鄉鎮、33個行政村,面積2050平方公里,人口近7萬人,其中,蒙古族人口2萬余人,占總人口的28.57%,是全縣蒙古族人口最集中的地方。近年來,胡吉吐莫法庭立足民族地區實際,深入踐行司法為民理念,整合社會各方資源,凝聚訴源治理合力,全力提升多元解紛效能,積極探索人民法庭服務鄉村振興新路徑。

一、工筆勾勒,升級基層治理“架構圖”

一是法官進網格。結合大慶創建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示范城市活動,按照1名法官、1個調解室、1張聯系卡、1名聯絡員、1本臺賬的“五個一”模式,全體法官進駐轄區38個網格,通過發放聯系卡、公布個人聯系電話、加入轄區網格微信群等方式,將訴訟服務延伸至群眾家門口,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二是構建訴源治理體系。健全完善“四所一庭一中心”工作機制,建設訴調對接多元解紛中心,與縣綜治中心信號對接、資源共享,實現網格事件分流、承接辦理目標,整合各類調解資源。2021年以來,采取周聯系、月駐站、季排查等方式訴前化解矛盾糾紛2000余件。三是推行案件清單制度。完善府院聯動機制,將影響轄區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民生保障等重大事項納入風險提示范圍,定期梳理形成案件清單,及時通報案件數量、類型、特點,為轄區鄉鎮黨委政府科學決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參考。2021年至今,通報案件6個,提出司法建議4條。

二、傾情點染,共繪民族團結“同心圓”

一是創建民族團結“同心圓”。結合杜爾伯特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活動,針對轄區內多數40歲以上蒙古族群眾使用蒙語交流的習慣,設立“蒙語調解室”,安排通曉蒙語的蒙古族法官專門負責接待、調解、審理涉蒙古族群眾的案件。2021年以來,化解矛盾糾紛283起,審理案件65件。二是打造“蒙古包調解室”。充分考慮轄區內部分群眾居住分散、路途較遠、行動不便等實際困難,成立“蒙古包調解室”,推出“八小時以外”訴訟服務延時辦理,通過電話溝通、延長工作時間、節假日開庭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務,讓各族群眾在人文關懷的愉悅氛圍中化解矛盾糾紛。

三、聚力攻堅,奏響鄉村振興“和諧曲”

一是成立專班集中推進。設立涉農案件咨詢臺,提供立案咨詢、訴訟指導、風險提示等服務,對黨委政府關心、群眾關注的項目建設、多占農地收費等案件,符合立案條件的快速立案,能訴前調解的當場調解,適用簡易程序的快速審結。2021年以來,通過專班攻堅,僅多占農地收費案件就辦結2500余件,訴前調解成功率達41.9%,帶動村集體增收100余萬元。二是加大巡回審判力度。采取提前通知、音頻宣傳、微信預約等方式,積極開展巡回審判工作。2021年以來,在春耕、秋收等農忙時節深入村屯院落、田間地頭開展巡回審判106次、辦結案件89件,保障了轄區鄉鎮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三是完善便民服務舉措。充分發揮各行政村可視化網格管理中心、微信群作用,推廣使用便民服務舉措,及時高效辦理案件。2021年以來,網上立案586件、網上開庭46件、網上審理68件,方便當事人在線參與訴訟活動。堅持每半個月在1個鄉鎮開展一次集中接訪活動,通過提前公示、帶案下訪,2021年以來,化解信訪積案2件,減輕了信訪當事人訴累,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浙江省文成縣人民法院珊溪法庭

融入山區治理新格局打造新時代“無訪法庭”

案例點評:珊溪法庭積極融入當地基層社會治理體系,與黨委政府簽訂訴源治理共建協議,充分依靠基層組織和人民群眾,互動互助,不斷創新工作舉措,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實現家事案件10年零上訴,30年無信訪,是司法領域貫徹“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

文成法院珊溪法庭服務三鎮四鄉60個行政村居,依托“孝德之鄉”人文基礎,積極融入黨委領導的基層社會治理框架,抓實抓細機制融合、資源整合、實質化解等環節,送法入鄉、種法進鄉,實現家事案件10年零上訴,全部案件30年零信訪。相關工作經驗得到中央政法委長安劍、人民法院報等媒體宣傳報道。

一、堅持治理先行與訴訟斷后相銜接,打造全鏈條矛盾糾紛化解體系

一是推進基層善治,止糾紛于萌芽。與黨委政府簽訂訴源治理共建協議,將收案數、調撤率和上訴率等指標納入村居綜治考核。推動黨委政府定期召開法庭工作專題會議,幫助法庭解決問題60個。建立法律風險預警和協同研判化解機制,發送涉訴風險預警司法建議、白皮書等50次。成立52名村干部、鄉賢組建法庭信息員隊伍,暢通溝通渠道。二是協同多元力量,化糾紛于訴前。與派出所、司法所、鄉鎮部門建立訴警調聯動機制,提前介入治安調解,防止矛盾糾紛“民轉刑”。2021年,推動轄區治安案件下降10%。對接解紛力量,聘任8名專職調解員、177名村級調解員,邀請族老、鄉賢參與協調。10年來,調解員參與家事案件調解434件,成功率達51.38%。三是狠抓案源治理,斷糾紛于訴中。開展狠抓案源治理,斷治理行動,發揮示范判決作用,盡最大可能減少衍生訴訟。健全判后回訪答疑機制,法官判決后以現場接待、電話聯絡等方式開展回訪,回訪滿意度近100%。

二、堅持司法審判與法治關愛相融合,構建全齡段法治精神培育體系

一是離婚糾紛柔性化解。圍繞“家和萬事興”主題,改造家事審判硬件設施,緩和當事人對抗心理。與婦聯、民政等十部門建立家事糾紛多元化解聯動機制,出臺離婚冷靜期、家事觀察團等文件,在585件離婚案件中推行財產申報,出具離婚證明書300份、子女撫養承諾書174份,促進家庭矛盾實質化解。二是兒童權益暖心維護。設立離異家庭子女成長數字檔案,針對未成年人開展家庭教育指導。10年來,審結涉未成年人權益案件463件,發布家庭教育告知書100份。打造18家“伯溫”青少年法治空間站,開展模擬法庭、法律集市等活動,切實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理念。三是老年群體溫情保護。開辟老年人優先窗口,推廣適老型訴訟服務,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上門提供訴訟流程答疑解惑、智能化設備使用指導、訴訟材料轉交等“一對一”導訴服務。針對爭議較大、法理情交織的案件,由村委會、老人協會等組建“社會觀察團”,或抽取人民陪審員組成“百姓評議團”,通過調查問卷、調查報告等形式收集意見作為裁判參考。10年來,審結家事案件1059件,調撤率從40.7%上升至90.1%,調解案件自動履行率100%,家事案件無一上訴。

三、堅持群眾需求與信息技術相結合,構建全方位法律服務體系

一是讓審判貼近民情。指導村社依法制定村規民約,對彩禮、擔保等常見糾紛編制案例展板,著力培育鄉村“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隊伍,以法治建設傳承提升孝德文化。推行“假日法庭”“晚間法庭”“預約上門立案”“全天候值班”“半小時司法確認”等系列便民舉措,為偏遠鄉村提供貼身貼心司法服務。將群眾工作能力、調解能力等列為法庭干警評優評先重要指標,涌現出扎根法庭30年的“全國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進個人”劉化勤等先進人物。二是讓智服對接民需。研發“鄉村e法官”基層治理應用,涵蓋立案、調解、取證、監督等45項功能,全天候在線對接群眾司法需求。轄區內鄉鎮、村社68家“共享法庭”全覆蓋,為群眾提供家門口司法服務。三是讓法治走進民心。針對山區交通不便的實際情況,開展員額法官“六進六送”機制,與司法所協力投放百堂“菜單式”普法課程,一體開展巡回審判、判后答疑和現場講法等服務。一起經調解和好撤訴、挽回三十年感情的離婚案件“離婚法庭上的浪漫一幕”,獲中央政法委長安劍轉發,得到百萬網友的點贊好評。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臘口法庭

一體建設雙向互動三點支撐打造新時代山區法庭

案例點評:臘口法庭以打造“新時代山區人民法庭”為導向,推動鎮矛調中心整體入駐法庭,打造“一站式”解紛閉環;建立家事糾紛人民觀調團機制,開拓民意參審助審新路徑;聚焦“普法宣傳、風險防治、典型案例”三點支撐,延伸司法服務輻射半徑,賦能鄉村治理現代化。

臘口法庭地處浙西南山區,轄區“九山半水半分田”。近年來,臘口法庭繼承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構建“一體雙向三支撐”基層治理模式,著力打造“新時代山區人民法庭”。近三年,訴前糾紛化解率上升50.9%,收案下降35.2%,服判息訴率達98.6%,無訟村比例31.3%。家事審判經驗獲最高人民法院周強院長批示肯定。

一、聚焦一體建設,打造“一站式”解紛深化綜治體系

推進黨委綜合治理平臺與人民法庭在物理場景、解紛模式和調解隊伍上一體建設、深度融合。一是打造“一站式”解紛新陣地。爭取黨委支持,統一謀劃布局,推動鎮矛調中心整體入駐臘口法庭,設立綜合受理臺,邀請派出所、司法所、綜治辦等單位入駐窗口,發揮集聚效應,提升解紛本領。二是探索“一站式”解紛新模式。持續深化“調立審執”一體化改革,糾紛由“綜合受理臺”登記后,分流至調解員先行調解或由調解員聯系法官開展聯合調解。調解未成的案件,即時流轉至訴訟程序,提升訴非銜接效率。建立執行團隊駐庭機制,強化審執銜接。通過構建“一窗口受理、一條龍調處、一攬子解決、一體化執行”解紛閉環,訴前化解和民事可調撤率達93.36%。三是匯聚“一站式”解紛新力量。邀請老姜工作室等6個品牌進駐法庭,推動多支鄉鎮法治隊伍在法庭工作平臺實現人才集聚,對調解力量實行統一管理、調配。在鄉鎮探索本土調解模式,由鄉賢、基層干部參與化解本村糾紛,以鄉情推進矛盾化解,以宗親促進糾紛平息。

二、聚焦雙向互動,探索“觀調式”機制引領多元共治

以家事糾紛精細化治理為支點,建立人民觀調團機制,強化法庭與群眾雙向互動,撬動鄉村整體多元共治大格局。一是深挖本土元素,構建工作機制。2015年,臘口法庭在家事案件中率先運用人民觀察調解團制度,通過“群眾點單+依法指定”形式,邀請5名鄉鎮干部、特邀調解員作為民意型代表和2名婦聯干部作為專家型代表組成人民觀察調解團,促進調解效果最大化。二是匯聚多方民意,助力實質化解。針對家事糾紛當事人情緒激動、對抗激烈的情況,法庭采取一案一選模式,組織雙方當事人選取觀調團成員全程參與庭審旁聽和調解工作,增強調解工作的權威性。調解不成的,對爭議焦點當庭投票,并將觀調員的意見作為裁判參考要素,提升司法判決的接受度。運用該機制成功化解家事糾紛213件,服判息訴率100%。三是強化調解指導,提升隊伍能級。建立“1+1+n”調解指導機制,即一名法官、一名執行員,指導多個觀調員。先后組織實戰觀摩23次、業務培訓27場、座談會8場,加大觀調力量培養力度。人民觀調團機制實施以來,已有2000余人次的群眾參與調處,成功培育一批新時代鄉村“法治帶頭人”,其中1人榮獲省級優秀調解員。

三、聚焦三點支撐,延伸“服務型”職能賦能鄉村治理

用好“普法宣傳、風險防治、典型案例”,三點支撐賦能鄉村治理。

一是創新普法宣傳載體。在轄區5個鄉鎮矛調中心、26個行政村實現“共享法庭”全覆蓋,充分延伸數字法治服務半徑。依托“共享法庭”組織觀看庭審直播、開辦法律診所、開展普法宣傳,助力8份鄉規民約法治化升級,化解歷史遺留問題28個,助力禎埠鎮實現信訪積案首次清零。二是打造風險防治平臺。依托“共享法庭”數字化集成功能,與臘口鎮黨委、各村支部共建社會風險防治平臺,推動“一鎮村一法官”常態對接機制落實落細,已通過“共享法庭”對轄區內的群體性事件、涉村委會突發事件等風險預警40余次。三年來,每季度召開“法庭論壇”,發布法庭季報,動態分析鄉鎮涉訴案件數量、類型案件趨勢,助力黨委政府重點預防、高效化解。三是強化典型案例示范。建立案例“一月一匯總,一季度一評選”工作機制,每月選取亮點案件,每季度由法庭組織轄區鄉鎮和宣傳部門共同評選,已發布典型案例選編10期。6個案例在《今日說法》《社會與法》欄目播出,通過“羊在鄉村小路吃草中毒死亡村委會侵權案”,推動村委會形成村規民約,社會反響較好。

福建省泰寧縣人民法院金湖法庭

創新“背包法庭”工作模式推進鄉村治理有力有效

案例點評:金湖法庭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創新“一呼即應、一背就走”的“背包法庭”工作模式,把法庭背到景區、林區、庫區和田間地頭,開展巡回審判。堅持服務下沉,促進訴源治理,為實現共建共治,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務。

泰寧縣是世界自然遺產、世界地質公園、國家5a級旅游景區,金湖法庭坐落于美麗的泰寧大金湖畔。2019年以來,金湖法庭在福建省首創推行“背包法庭”工作模式,主動融入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切實為人民群眾提供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司法服務,訴源治理成效顯著,訴訟案件呈逐年下降趨勢,2021年度執法工作滿意率達95.5%,被譽為新時代的“楓橋經驗”,稱之為“有特色、接地氣,是新時代的馬錫五審判方式”。2022年6月,金湖法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平安建設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一、堅持強基導向,優化精準服務

一是打造一個團隊。圍繞泰寧縣生態旅游發展大局,整合金湖法庭、生態審判庭、旅游法庭的審判力量,組建“員額法官+書記員+n”的“背包法庭”新型審判團隊,在金湖法庭管轄案件的基礎上,對涉生態環境案件實行刑事+民事+行政(非訴執行)“三合一”集中審理模式,推動人民法庭職能與生態旅游司法高度契合,做到“融合創新、共促治理”。二是做到一呼即應。建立“一村一法官”責任片區制度,推行首問責任制;編制“背包法庭”司法服務手冊,規范“背包法庭”服務標準,實行標準化服務與個性化服務相結合,做到“群眾有所呼,法庭有所應”。三是實現一背就走。針對農村群眾打官司交通不便、尋求法律服務費時費力等困難,“背包法庭”采取固定或巡回流動的方式,隨時將“一套辦公信息化設備、一張便民聯系卡、一本宣傳折頁、一組法治套餐”背到景區、林區、庫區和田間地頭,開展巡回審判、多元調解、普法宣傳、社會治理等活動,做到“簡便實用、靈活機動”。

二、堅持服務下沉,促進訴源減量

一是巡回審判進站。根據轄區鄉(鎮)村居、景區、林區、庫區的特點,設立背包服務站,開展就地立案、調解、開庭、宣判、接訪,并針對當地多發易發、具有普遍教育意義的案件,深入案發地就地審理,起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2021年以來,開展巡回審判99次,就地調處糾紛136件。二是多元調解進格。扎實推進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網格,“背包法庭”與鄉鎮司法所、旅游公司、大金湖景區協會等部門單位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通過線上聯合開展“人民調解、行業調解+司法確認”和“人民調解+訴訟調解”活動,合力化解糾紛195件,司法確認129件,訴前調解生態旅游糾紛33件,民商事案件調撤率達71.25%。三是法治宣傳進村。“背包法庭”利用圩日、節假日,采取“法治沙龍”居民夜談會、電影放映“文化下鄉”等方式,攜帶宣傳展板和掛圖、法治套餐深入農村開展普法宣傳,引導群眾以非訴方式解決糾紛,訴訟案件由2018年度的265件減少至2021年度的166件,同比下降37.36%。

三、堅持共建共治,助力鄉村治理

一是深化庭村共建。“背包法庭”主動融入鄉(鎮)綜治服務中心、村調解組織,建立矛盾糾紛聯調、聯處、聯建工作機制,定期發布矛盾糾紛風險等級評估報告,協助村兩委做好群眾工作。在矛盾糾紛多發地設立特邀調解室,邀請“退伍老兵”“退休教師”“現任(離任)村主干”參與案件調解,壯大調解力量,強化釋法說理,提升基層組織自我解紛能力。二是培育文明鄉風。運用以案釋法、文明勸導、司法建議等方式,“背包法庭”協助鄉鎮開展牛羊散養、亂占亂建、亂排亂倒、垃圾分類等人居、生態旅游環境專項整治,根除舊俗陋習,并先后向刑事被告人發出了護河令、林區司法禁令、失信懲戒令和司法碳購令,引導78個行政村將“環境保護”寫入村規民約。三是注重文旅協同。依托“背包法庭”開展文旅融合司法,推行農村文化遺產保護司法協同機制,建立“文遺司法保長制”和“文遺調查官制度”,對轄區內現存295處代表性建筑實行網格化管理,常態化保護,訴前化解涉文化遺產保護糾紛6件,助力鄉村文旅融合高質量發展。

山東省汶上縣人民法院

創新“四個對接”機制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

案例點評:汶上縣人民法院創新“四個對接”機制,將人民法庭作為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橋頭堡和主陣地,促進縣域矛盾糾紛源頭治理“點面網”成型,“訴調化”深度融合,提升基層治理能力,推動鄉村治理現代化。

近年來,汶上縣人民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創新推進人民法庭“四個對接”機制,抓實人民法庭服務基層社會治理舉措,2020年以來連續三年新收案件總量持續下降,服務縣域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取得良好成效。

一、人民法庭“四個對接”,筑起基層社會治理防線

一是對接基層政法單位。人民法庭與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層政法單位實現案情信息、處置主體等資源互通共享,通過協作機制及時推送訴前調案件,各司其職,提升糾紛處置效能,筑起快速解紛第一道防線。二是對接鄉村基層組織。主動對接參與網格化治理,建立法庭-管區書記-村支部書記以線帶面的對接模式,借助“村兩委”“五老會”等組織,充分運用村規、家風,幫扶說教化解矛盾糾紛,推動治理“點面網”成型,“訴調化”融合,有效織密了多元解紛前沿防線。三是對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堅持“走出去”和“請進來”相結合,制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辦法》,確定對接主題,有針對性征詢聽取代表委員對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見建議,邀請代表委員參與調解案件,在推進矛盾糾紛化解上充分發揮代表委員的身份優勢。四是對接基層教育機構。人民法庭法官擔任基層學校法治副校長,定期組織學生走進人民法庭,每年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20余場次,“小手拉大手”從娃娃抓起,讓學生沉浸式體驗法治教育,深耕法治教育,播種法治信仰,受教育學生近萬人次。

二、人民法庭“四個對接”,接出基層社會治理合力

一是為黨委出臺制度提供實踐支撐。在人民法庭“四個對接”機制充分實踐的基礎上,提請縣委縣政府出臺《加強訴調聯動深化矛盾糾紛源頭治理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的實施意見》,《意見》進一步壓實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各方責任,將“萬人成訟率”“無訴村”“無訪村”等納入基層平安建設考核,樹立起鮮明的綜治考核導向,進一步加強綜合治理合力。二是集中開展“四個對接”宣講活動。各人民法庭積極向轄區群眾宣講、解讀《意見》和“四個對接”機制,2020年以來在汶上縣15個鄉鎮、街道集中宣講49場次,發放宣傳手冊和法律書籍3000余本,矛盾糾紛源頭治理的觀念為群眾熟知、接受和支持,有效服務人民法院訴源治理和多元解紛工作。三是不斷壯大“朋友圈”。人民法庭與轄區鄉鎮、街道建立業務雙向對接機制,積極參與縣婦聯婚姻家庭糾紛多元化解中心工作,聯合司法行政部門開展人民調解員組織培訓會13場,1000多人接受培訓,人民調解員調解工作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訴前化解案件超過民商事案件的三分之一,形成同頻共振的良好效應。

三、人民法庭“四個對接”,開出基層社會治理良方

一是及時發現“病因”。通過“四個對接”,深入一線及時發現宣講、辦案過程中遇到的同類型、潛在性問題,結合司法大數據進行綜合梳理研判分析,向駐地黨委、政府提出防范潛在風險的意見和建議。

二是集中分析“病癥”。先后組織召開優化營商環境、金融風險防范、法律職業共同體等座談會13場,與職能部門聯席聯審、展開協作、聯合分析研判化解辦法,進一步提高矛盾糾紛化解效率。三是精準“治療”。以司法建議為重要抓手,深度參與基層社會治理。2020年以來發出司法建議、問題參閱等20余份,涉及“三小”車輛、婚姻家庭、校園欺凌等領域,其中關于加強縣域“三小”車輛整治的司法建議得到縣人大常委會的高度重視,司法建議的落實情況納入了縣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項目,有效提升了基層常見、易發糾紛化解的精準度。人民法庭深入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經驗做法得到《法治日報》《人民法院報》等媒體的廣泛報道。

河南省溫縣人民法院

府院聯動齊發力助推“無訟”見實效

案例點評:溫縣人民法院根據轄區實際情況,結合審判職能,找準契合點與轄區政府工作深度融合,持續推動開展“無訟”村創建工作,促進矛盾糾紛由“化訟止爭”向“無訟無爭”轉變,激活訴源治理新格局,開創鄉村治理現代化新篇章。

溫縣人民法院建立常態化的府院聯動機制,大力推進“無訟”村建設,將“萬人成訟率”納入全縣平安與綜治考核,從源頭上減少訴訟案件量。訴訟案件從2019年的13915件,下降至2021年的9181件。全縣262個行政村中“無訟”達標村148個,“無信訪”達標率達80%。

一、多元參與,打造共治新格局

一是與轄區政府建立常態化聯動機制,構建法治“同心圓”。在當地黨委、人大的領導下,推動訴源治理,打造“黨委主抓+府院協同+各方參與”的共治共建共享的基層治理大格局,縣委、縣政府聯合出臺了《全縣開展“三無”(無刑事無訴訟無信訪案)村(社區)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縣委政法委印發《溫縣“三無”村(社區)創建工作標準》,對無訟村(社區)組織落實、創建標準等細化規范;出臺《“無訟”村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制定“無訟”村創建的具體標準和目標任務,明確萬人成訟率不高于1%的“無訟”村創建標準,提出2020年至2022年三年時間,無訟村達標率分別達50%、70%、90%的目標。二是構建社會力量前端化解、法庭裁判斷后的“前店后廠”模式。全縣人民法庭運用縣鄉村三級網絡以及13個專業調解組織訴外化解糾紛,構建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對訴訟案件做好訴前委托調解,因案甄別,分別移交鄉鎮調解委員會、駐庭調解員先行調解,在一個月內未能調解的案件,移送審判,將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減輕法官辦案壓力,實現“單打獨斗”向“多元共治”的徹底轉變。

二、三大平臺,激活治理“最末梢”

一是搭建訴調對接“一站式”平臺。運用智能大數據,將全縣16個調解組織、40名調解員納入法院調解平臺注冊認證,聯合司法局出臺《訴調對接工作管理規定》《溫縣專職調解員管理考核辦法》《訴前調解流程規范》等規定,按照案件類型及地域進行委派至各調解組織調解,逐月通報各鄉鎮萬人成訟率和專職調解員調解情況,定期對調解員進行培訓。2021年各調解組織訴前調解3295件,調解成功1482件。二是構建人民法庭“融入式”平臺。制定《關于人民法庭參與社會治理的工作規定》,人民法庭借助鄉鎮(村)綜治網格,以及鄉鎮(村)干部、調解員等多方力量,將案件解決在訴前;各法庭每年向所轄鄉鎮(街道)呈送《白皮書》,對各鄉鎮案件類型、成訟案件特點及成因等方面進行分析,并提出針對性建議。三是打造專業調解“一體化”平臺。聯合縣總工會、公安局、司法局、人行、保險等部門先后成立道路交通事故、行政爭議、勞動爭議和金融糾紛等一體化處理中心,實行聯合辦公、大數據共享、訴調無縫專業化解、快速支付的線上線下糾紛化解模式,減輕群眾訴累,節約司法資源。2021年以來,依托一體化專業調解平臺成功調解各類專業糾紛829件,調處金額2.2億元。

三、三位一體,繪就鄉村新風貌

溫縣法院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前沿陣地作用,打造“庭村”共建、“一村一法官”、巡回辦案和法治宣傳“三位一體”工作模式,打通基層社會治理“神經末梢”,構筑“無訟”村“橋頭堡”。一是按照“支部建在庭上,影響帶動村上”的理念,以法庭黨支部為核心外延黨小組,分別對接轄區鄉鎮,與村級黨支部輪流開展主題黨日交流活動,引導基層組織依法規范管理。二是借助縣委政法委“六個一”服務平臺,切實落實“一村一法官”制度,由法官對所包村莊矛盾糾紛進行網格化摸排,預防矛盾升級形成訴訟。實現訴調對接村級全覆蓋,強化糾紛源頭預防。三年來,包村法官共排查化解矛盾1230起。三是堅持到案發地、村委大院巡回開庭,在全縣鄉鎮村建立了128個巡回審判點,將司法服務下沉至村莊農戶,用充滿鄉土味的語言,上好“法治公開課”。通過“無訟”村創建,激活訴源治理新格局,全縣基層治理能力大幅提升,訴外調解案件從1000余件上升到3000余件,民事案件引發的刑事案件、信訪案件逐年減少。

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宋河法庭

三個靠前主動參與基層社會治理

案例點評:宋河法庭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力量,法庭出謀劃策、主動靠前,充分結合農村地區人情社會特點,探索出一條符合鄉鎮綜合法庭參與基層治理的方法路徑,既整合了社會資源,又有效發動起群眾力量,受到群眾普遍歡迎。

宋河法庭下轄3個鄉鎮,共52個村、4個社區,轄區人口11萬人。近年來,法庭主動爭取地方黨委支持,創新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2021年受案數較2019年下降30%,今年同期受案下降21.6%,逐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治理格局。

一、服務靠前,打造訴源治理新機制

積極融入鄉鎮黨委領導的基層治理體系,形成訴源治理工作合力。一是黨政支持。京山市人大主要負責人到宋河專題調研訴源治理工作情況,進一步明確鄉鎮綜治辦、婦聯、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各部門職責,完善解紛機制、形成解紛合力。鄉鎮黨委政府協調設人民調解委員會,并為調解工作提供經濟支持,確保良性運轉。“萬人成訟率”作為平安建設考評重要指標,進一步壓實訴源治理責任。二是延伸職能。統籌推進“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等活動,走村入戶、進店訪企、問計問需,主動解決群眾需求,把糾紛化解在萌芽。宋河法庭發現轄區內砍伐林木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較為多發,向轄區黨委政府發出司法建議書,保護臨時用工人員安全,防范用工風險。定期參加鄉鎮政法工作例會,分析轄區內社會治安形勢,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三是建章立制。法庭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矛盾糾紛排查、訴調無縫對接、人民調解流程等制度規范,實現矛盾糾紛化解流程化管理。

二、解紛靠前,形成共治共享新成效

立足法庭職能,主動指導調解組織化解矛盾糾紛。今年來,法庭參與調解糾紛90件,占受理訴訟案件數的74%。一是整合力量,形成多元解紛合力。在鄉鎮黨委政府領導下,以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中心,整合鄉鎮各部門職能,形成一體化解紛化解平臺。法庭推送案件125件,調解成功42件。借助村民自治力量,從10戶村民中選出1戶代表,發動村里黨員力量,組成村治調委員會,80%的矛盾糾紛就地化解。二是優化流程,形成訴調對接機制。建立人民法庭與基層組織訴調對接工作機制,調解成功的糾紛可線上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庭即時辦理,3個工作日內辦結。今年來,共確認20件。調解不成的,可直接就地申請立案,更加簡單快捷、多快好省。三是提質增效,創新簡案快審模式。充分吸收京山法院快審團隊先進經驗,結合轄區實際,宋河法庭摸索出適合鄉鎮法庭的工作模式,在充分釋法明理的基礎上,快出速度、快出效率。今年來,調撤結案占比60%,適用簡易程序案件占比93%,平均審理天數37天,一審服判息訴率98.6%。四是預執于審,實質化解矛盾糾紛。為方便群眾訴訟,宋河法庭堅持立、審、執一體化,促進糾紛快速實質性化解。法庭2020年執行案件受案數73件,2021年降至55件,今年僅16件,進入執行程序案件占比僅13%,執結率99%,讓公平正義更加可觸可感可信。

三、宣傳靠前,呈現法治鄉村新面貌

宋河法庭認真踐行“三個服務”要求,以法治方式服務鄉村發展,為法治鄉村建設注入新動能。一是積極開展法治宣傳。組成“富水法治宣傳小分隊”,詢問群眾需求,開展“訂單式”法治宣講服務。把法律咨詢服務臺擺到田間地頭,現場答疑解惑。制作宣傳視頻、宣傳展板等,線上線下齊發力。今年來,到企業、村鎮、單位等開展法治宣講18場次。二是深入推進巡回審判。選取典型案例,到群眾家門口開展巡回審判,現場普法、以案釋法,用“身邊事”引導“身邊人”。對行動不便的當事人,主動上門立案、上門調解、上門開庭。今年來,開展巡回審判、上門調解等15次。三是主動邀請群眾參與。堅持“走出去+請進來”,利用駐庭日,邀請鎮村“兩委”干部、部分村民等到法庭開展法治夜學,介紹法庭工作、研學典型案例、學習理論知識,讓法治鄉村意識深入人心。開展法庭開放日活動,主動把法庭工作置于監督之下,進一步提升工作質效。

廣東省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桂頭法庭

“以小促大”打造瑤鄉治理新格局

案例點評:桂頭法庭立足轄區民族特色,探索創新“以小促大”工作法,積極搭建瑤鄉訴訟服務平臺,建立涉瑤案件調審對接機制,強化基層多元解紛司法服務,促進瑤鄉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社會治理現代化。

乳源瑤族自治縣是廣東三個少數民族自治縣之一,有著“世界過山瑤之鄉”的美譽。桂頭法庭所轄的游溪鎮和必背鎮,恰是乳源瑤族人口聚居鎮。近年來,桂頭法庭通過搭平臺、建機制、強服務等舉措,助力“無訟”村鎮建設、守護一方瑤山和諧。桂頭法庭多次獲集體二、三等功。2021年,桂頭法庭庭長趙良峰榮獲廣東“最美基層法官”。

一、搭平臺,以“小站點”促成“大合力”

一是搭建全域覆蓋聯絡平臺。韶關法院始終堅持強基導向,增加鄉村地區司法資源供給。2021年,桂頭法庭啟動并逐步推進轄區四鎮“和美瑤城”法官聯絡站全覆蓋工作。法庭法官以聯絡站為平臺,連接各個鄉鎮與法庭,形成具備聯動基層治理單位及服務群眾雙向功能的法庭服務延伸平臺。2021年12月陸續建站以來,該法庭負責的4個站點共接待服務群眾266人次。二是搭建線上便民服務平臺。堅持“足不出戶網上辦,出戶就能就近辦”理念,桂頭法庭在訴訟服務駐地外的一六、必背、游溪三鎮建立網上巡回法庭,配齊訴訟服務信息設備,可提供網上立案、調解、送達等“指尖上的訴訟服務”,最大程度讓群眾“少跑腿”。

二、建機制,以“小切口”促進“大和諧”

一是建立民族特色調審機制。乳源法院將涉少數民族案件交由桂頭法庭歸口辦理,并將瑤族或具有瑤族聚居鎮生活經歷的辦案人員列為涉瑤案件“支援力量”。桂頭法庭對涉瑤糾紛進行初篩,對適宜開展訴前調解但受到語言文化因素等阻礙的案件,聯同“支援力量”一同調解,以親切“瑤語”釋法明理,用濃濃“鄉情”定紛止爭;對不適宜調解且案情復雜、與文化因素相交織的案件,通過與“支援”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的模式,避免因文化差異所造成的審理偏差,助力涉瑤案件服判息訴。2021年至2022年7月,桂頭法庭共辦結全縣涉少數民族案件約182件,上訴案件僅4件,必背鎮連續三年新收案件少于10件,基本實現村鎮“無訟”。二是建立矛盾提前排查化解機制。以掛點負責的各個平臺為哨點,桂頭法庭法官對平臺轄區進行電話或走訪調研,提前探知可能成訴的矛盾,堅持“每事一填、每案一表”,建立排查情況臺賬。聯絡站掛點法官對排查發現的適宜調解的矛盾,根據糾紛屬地聯系協作部門,開展聯調工作;對不適宜調解的矛盾,則引導其就近到人民法庭或網上巡回法庭提起訴訟。人民法庭、法官聯絡站、網上巡回法庭構筑成“三位一體”糾紛化解體系。2021年10月以來,該法庭掛點法官共調研18次,排查化解矛盾糾紛79起。三是建立基層治理單位共建共治機制。依托“庭所共建機制”及必背鎮特有的“五聯”共建機制,桂頭法庭定期與轄區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層治理單位召開聯席會議,梳理矛盾線索,制定聯調方案,為各聯動部門化解矛盾提供法律意見。自聯調協作機制建立以來,該法庭通過聯調化解矛盾21起,調解成功率達92%。

三、強服務,以“小舉措”促顯“大力量”

一是完善司法調解補強支撐服務。桂頭法庭將司法確認作為訴前調解的終端環節,并積極倡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基層治理部門對接司法確認作為強制力保障。2021年至2022年7月,共計進行司法確認案件63件,以司法服務“硬舉措”為鄉鎮社會治理提供公平守信的良好價值導向。二是助力打造群眾解紛品牌。桂頭法庭特邀各村鎮推選的“鄉賢”“村賢”或學校老師作為兼職調解員,通過梳理收集的矛盾線索,選取區域內多發、易發的案件類型作為培訓內容,并整理出其中的法律知識要點,圍繞其實際運用、調解技巧等方面,通過法律知識講堂、旁聽案例庭審等形式提供法律知識培訓服務。2021年以來,桂頭法庭共開展法律知識培訓5次。逐步培養一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調解力量,推進施行“群眾自我消解—尋求專業調解—合力實地化解”的三級調解模式。

四川省富順縣人民法院富世法庭

三聚焦三強化以家為源助力基層社會治理

案例點評:富世法庭將家風教育作為推進基層社會治理新的著力點,注重發掘鄉規民約在鄉村社會自治中的獨特價值并加以完善,促成法理情融合,思路新、舉措實、效果好,為推進鄉村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新的實踐途徑。

富世法庭秉持“家庭安定則鄉村安定,家庭文明則鄉村文明”的工作思路,打造“家風文化教育基地”“婦女兒童維權合議庭”等司法品牌,以法治、德治、自治“三治結合”,進一步加強家風文化教育,助力轄區基層善治。

一、聚焦家庭和睦,強化主責主業推進家風解紛

一是打造特色法庭,釋法明理平息矛盾。成立“婦女兒童維權合議庭”,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家庭教育指導令》6份。設立家事糾紛調解工作室,整合縣公益聯盟、心理學會等社會團體資源,引入心理干預、回訪幫扶等特殊程序,提供物質和精神上的全方位援助。貫徹婚姻家事案件全程調解,以優良家風家訓促進調解和裁判說理,調撤率達76.08%。二是強化風險預警,跟蹤防范糾紛升級。針對家事、婚戀等成因復雜、矛盾易激化以及存在“民轉刑”風險的案件,會同案發鄉鎮聯動多元化解,實行一案一預警,明確訴訟風險及化解建議,全程跟蹤對接風險處理。2020年6月至今,向案發鄉鎮發出《風險預警函》190份,收到回復172份,妥善處理案件181件。三是制定家風規范,加強家風司法運用。依托審判實踐,擬定《富順縣加強家風教育促進“三治結合”的五年工作方案》,由縣委政法委全縣印發,為各執法司法機關及鄉鎮街道“家風育人、家風解紛、家風治鄉”指明工作方向。遵循家風指引,貫徹核心價值。今年以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家風條款”制作文書18份,在法治引領中深度融合家風培育,促進家庭文明建設。

二、聚焦鄉村安寧,強化源頭防范助力家風治鄉

一是設立服務站點,滿足鄉風建設法治需求。全面實施人民法院調解平臺“三進”,在轄區各鄉鎮(街道)、村(社區)新設訴訟服務站點10個,選聘6名特邀調解員,落實2名“駐庭調解”,實現政府購買社會調解服務,開辟特邀調解職業化、專業化新路徑。落實“紅梅黨員法官在身邊”法庭聯系鎮街工作機制,實現轄區內5個鎮街“一鎮街一法官”全覆蓋,深度融入鄉村治理,助力提升鄉村治理現代化水平。二是精準分析研判,織密鄉風建設解紛網絡。動員基層“微治理”力量,發揮婦女主任、網格員“微發現”優勢,堅持定期排查,建立“分級+聯動”“整體+個案”分析研判機制,運用道德、情感、習俗等方式動之以情,促進家事糾紛柔性化解。三是搭建價值橋梁,預留鄉風建設自治空間。對婚姻家庭、鄰里糾紛類涉及鄉風民俗的案件,擴大訴前調解比例,提倡鼓勵糾紛自主和解,將家庭領域“軟約束”和法治社會“硬要求”相結合,給予群眾化解此類糾紛的自主空間,訴前調解成功率達50.5%。

三、聚焦群眾安心,強化思想根基實現家風育人

一是打造教育示范基地,厚植家風培育土壤。以習近平總書記家風系列講話為指導,在庭內打造全市首個集富順名片、本地好家風、家風典型案例、好風傳家模范等為一體的“家風文化教育基地”。今年以來,接待參觀群眾共580余人次,成為本地家風文化教育示范品牌,為家風領域“三治結合”提供了豐富土壤。二是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強化群眾法治觀念。與轄區“中國好人”義務開辦的“宋婆婆愛心輔導班”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開展“送法進農村”“送法進學校”活動,組織模擬法庭和“法庭開放日”活動,全面提升群眾法治意識。以家為主題拍攝法治宣傳片,加大涉家風案件巡回審判和家風案例宣傳力度,開展“家風主題日”“家風知識競賽”“家風大講堂”活動,大力弘揚優良家風。三是助力完善鄉規民約,提高鄉村自治能力。對所審理案件分轄區開展大數據分析,深挖案件背后所反映的家風、家教等深層次問題,對相應的鄉規民約、鄉風鄉俗提出完善修改建議18條,進一步提高鄉村群眾自治能力,促進基層社會前端治理。

云南省鎮雄縣人民法院

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實現“雙下降”助力鄉村治理

案例點評:鎮雄法院綜合運用網格管理平臺、行業聯調機制、派駐政法干警等手段,便利群眾“家門口”化解矛盾糾紛,推進訴調解紛功能延伸,堅持把調解優先作為案件處理的“第一選擇”。“法院+”多元解紛體系迸發出強大活力,源頭預防、前端治理工作有效推進,實現“小事不出村組,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為鄉村治理現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來,鎮雄法院七個人民法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拓展人民法庭服務“三農”,助力“鄉村振興”新途徑,著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法院主推、多方聯動”的訴源治理格局,推動“楓橋式人民法庭”建設取得實效。

一、建機制促聯動,織密共建共治網絡

一是鎮雄縣委在全縣937個村(居)民小組聯合組建“村(居)民發展議事委員會”,以村(居)民小組為網格單元,形成網格管理網絡,人民法庭、派出所發揮“前沿哨所”和網格長、網格員作用,將服務群眾觸角遍布村組角落,及時發現矛盾糾紛并向網格管理平臺推送信息。二是實現人民法庭、人民調解委員會與網格管理平臺的信息共享,由管理平臺向“村(居)民發展議事委員會,推送糾紛信息,便于矛盾糾紛在群眾“家門口”化解,做到“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辦”。三是強化行業聯調機制建設,激發訴調解紛動力。與人社、住建、交警等部門設立的19個專業性、行業性調解委員會全面聯動,采取“人民法庭+”模式,吸納行業調解專家和律師入駐法庭,開展訴前委派調解,訴中委托調解,推進訴調解紛功能延伸。自2021年以來,縣域范圍內訴前成功化解道路交通糾紛21889件、勞動爭議糾紛3816件、住建領域糾紛1663件,調解成功率達85%。

二、抓載體重預防,前移控源減流陣地

一是前移訴訟服務觸角。以開展“昭通政法掛千村、鄉村振興法治行”活動為牽引,法庭干警作為縣政法委牽頭向262個村(社區)派駐800名政法干警的重要成員,駐村組當好政策宣講員、法治宣傳員、矛盾糾紛化解員、信訪老戶穩控員、鄉村振興信息員、掃黑除惡聯絡員。建立“一村一法官”工作聯絡機制,開展“百場巡回審判、百場法治教育”實踐活動,進行大型巡回審判及以案釋法普法教育11場次。二是人民法庭堅持用好“1321”調解工作法:“第一時間”了解當事人的心里預期;找準案件爭議焦點、矛盾轉化拐點、情與法的融合點“三個關鍵點”;堅持案件調解自愿、合法“兩個原則”;堅持把調解優先作為案件處理的“第一選擇”。2021年以來,人民法庭指導訴前調解糾紛1622件,化解重大疑難矛盾糾紛103件。

三、創示范強帶動,探索“楓橋式”建設新模式

堅持示范引領,在中屯鎮打造“楓橋式”人民調解組織示范點。人民法庭主動融入“村四級、鎮五級”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體系,圍繞“人民矛盾人民調、人人都是調解員”和“人人參與、共建平安”目標,廣泛吸納老干部、老黨員、老教師、社會賢達充實人民調解隊伍,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組,大事不出鎮”。自2021年以來,法庭在示范點共指導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07件,中屯鎮未發生大規模聚集上訪、群體性事件,連續13年無重大民轉刑案件和命案發生,創建16個無訴和諧村組,該鎮齊心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抓舉措強保障,形成訴源治理合力

一是縣委組織部定期開展“組織建設好、議事運行好、制度執行好、服務群眾好、群眾反映好”的“五好議事會”評選表彰,評選出的優秀議事會成員作為后備干部重點培養。二是縣委政法委牽頭開展“文明和諧村”評定,將刑事治安案件發案數、民事訴訟案件數、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數、信訪問題發生數等列為評價重要指標,對“文明和諧村”授旗表揚。三是將各調解委員會工作經費支出納入財政預算,由縣司法局考核后報縣政府劃撥,按照“以案定補”“以獎代補”原則,對成功調解的矛盾糾紛,按難易程度每件發放100元至2000元的補貼。

鎮雄法院各人民法庭工作在縣委統一領導、政府大力支持下,走出法庭,聯動各方資源和力量,“法院+”多元解紛體系迸發活力,源頭預防、前端治理工作有效推進,努力使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2021年以來,全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648件,同比下降2.48%,七個人民法庭收案較同期減少1174件,同比下降13.5%,實現了立案、審判“雙下降”。

陜西省銅川市印臺區人民法院陳爐法庭

發揮“女子法庭”司法韌性助力陶瓷古鎮鄉村振興

案例點評:陳爐法庭秉承“小法庭亦有大作為”的理念,聚焦服務高質量發展,筑牢鄉村振興法治“基礎樁”,聚焦服務高效能治理,劃好基層社會治理“同心圓”,聚焦服務高品質生活,細耕審判工作主業“責任田”,努力讓轄區群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可持續、安全感有保證。

“爐火不絕地、瓷韻傳千年”的陳爐陶瓷古鎮距離陜西省銅川市印臺區城區20余公里,在這個歷史文化名鎮上有一支特別的隊伍,那就是由3名女干警組成的印臺區人民法院陳爐法庭,她們作為鎮上的一道靚麗風景線,被當地群眾親切地稱為“家門口的女子法庭”,也是備受游客稱贊的“最美旅游法庭”。近年來,陳爐法庭秉承“小法庭亦有大作為”理念,始終堅持“三個便于”、扎實落實“三個服務”、持續推進“三個優化”,以為民司法為宗旨、以隊伍建設為抓手、以公正司法為主線、以服務大局為目標,不斷提升人民法庭建設水平和基層司法服務保障能力,為推動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利保障。2017年以來,先后榮獲縣級以上榮譽十余項。

一、聚焦服務高質量發展,筑牢鄉村振興法治“基礎樁”

陳爐法庭主動延伸司法觸角,助力建設美麗宜居鄉村,推動法庭工作既為一域添彩,又為全局助力。一是服務轄區營商環境建設。2017年陳爐法庭率先在陳陶工業園區內設立法官工作室,結合“百名法官進百企”活動積極開展工作,通過進園區“涉企法律知識解析”宣傳、組織座談會等形式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已為園區企業提出法律建議16條,提供法律咨詢67次。疫情防控期間,精心編印了《企業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法律指引手冊》,全力通過司法手段為民營經濟增氧、造血、強體。二是服務打贏脫貧攻堅戰。深入組織開展審判執行助力脫貧攻堅專項行動,向轄區群眾發放自行編印的《農民日常生產生活法律風險防范108問》《農村實用案例選編》《農村實用法律手冊》共計5000余冊。為建檔立卡貧困戶當事人提供“一站式、零距離、無障礙”專人定向訴訟服務。對涉貧涉農案件,開辟立審綠色通道,快立快審涉貧涉農案件42件,涉貧案件判后答疑率達到100%。三是服務古鎮旅游產業鏈。掛牌設立旅游巡回法庭,對涉及旅游糾紛的案件走“快速通道”,減少訴訟時間,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近年來,開展旅游法律宣傳5次,接受法律咨詢50余次,調處涉旅糾紛7件。

二、聚焦服務高效能治理,劃好基層社會治理“同心圓”

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融入黨委領導下的訴源治理工作格局。一是創新糾紛調解形式。陳爐法庭在司法實踐中,為有效化解矛盾,法庭立足“調判結合、案結事了”原則,總結出了一條富有自身特色的“擺法律、拉家常、講親情、背靠背、冷(熱)處理”調解法,努力實現“三個效果”有機統一,法庭民事案件調撤率達到60%。二是優化糾紛調解格局。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系,與鎮黨委及鎮司法所、派出所、綜治辦、婦聯等部門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與鎮綜治中心建立了矛盾聯調工作體系,與村、社區綜治中心聯合建立駐點調解工作機制,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難事不出鎮”。法庭共引入特邀調解組織兩家,近五年來通過特邀調解化解糾紛60余件,司法確認52件,協同綜治中心化解民間糾紛48件,化解信訪案件20余件。三是做優訴前調解功能。針對司法確認案件,與鎮司法所聯合制定訴調對接工作實施方案,不斷深化“分調裁審”機制改革,完善分流、調解、速裁、快審銜接轉換機制。近五年來通過訴前調解各類糾紛60余件。

三、聚焦服務高品質生活,細耕審判工作主業“責任田”

認真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努力讓轄區群眾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一是全力提升審判質效。法庭堅持以“雙進”專項工作為抓手,努力做到“一般案件發改率低、重大案件‘三個效果’好、敏感案件‘三同步’工作實”。2017年至今,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29件,另訴前調解67件,結案609件,未結20件,其中撤訴142件,調解225件,結案率96.82%,簡易程序適用率90%,陪審率95%。無長期未結案,裁判文書上網率100%,完成庭審直播179件。二是優化便民服務措施。法庭設立“代為立案制度”,到法庭即可繳費、立案,減少路途奔波。依托電子送達平臺,當事人通過手機短信等形式查看相應的法律權利和義務,通過網絡即可查詢案件的進展情況。利用手機app多元化調解平臺調解,達成一致意見的還可以形成調解筆錄;借助“云上法庭”開庭審理案件90余件,實現“隔空對屏”化糾紛,最大程度的減少當事人的訴累。三是常態開展巡回審判。對于農村及交通不便、人員稀少等偏遠地區的當事人,堅持在案發地巡回審判,到農戶家里就地開庭、當庭調解、當庭結案,五年來累計開展巡回審判40余次,有效發揮“巡回一案,教育一片”的職能作用。

近年來,陳爐法庭這支富有朝氣和戰斗力的青年隊伍深得當地群眾和各級領導的認可,“家門口的女子法庭”將公平正義灑滿古鎮大山的先進事跡被各級新聞媒體多次進行專題報道。

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法院魚河法庭

創新“2+4+n”多元解紛機制助力基層社會治理

案例點評:魚河法庭以法庭2個工作室即“三治議事小屋”“家事調解室”,轄區4個調解工作室為依托,集合法官調解、人民調解、行業調解、行政調解各種力量,組成上下協同、內外聯動、全域輻射的“2+4+n”多元解紛機制,精準服務鄉村治理現代化。

魚河法庭設立于1989年3月,位于榆林市榆陽區南部偏東的魚河鎮,距市區37公里。近年來,魚河法庭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大力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建設,以法庭內2個工作室即“三治議事小屋”“家事調解室”,轄區內4個調解工作室為依托,集合法官調解、人民調解、行業調解、行政調解等各種力量,組成上下協同、內外聯動、全域輻射的“2+4+n”多元解紛機制,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為轄區基層社會治理注入強勁動力,先后獲得省市區授予的多項榮譽稱號。

一、“內外聯動+巡回審判”,構建訴源治理新格局

一是“走出去”+司法確認,實現就地解紛。群眾發生糾紛先由村干部、政府部門、調解員聯合調解,對調解成功有執行內容的糾紛,由法庭進行司法確認,就地化解矛盾糾紛。對調解不成功的,符合立案條件的快速立案,進入司法程序,依法速裁快審。二是“請進來”+合力化解,實現高效解紛。對一些婚姻家事糾紛、鄰里糾紛、侵權類糾紛案件,主動邀請村鎮干部、人民調解員等參與調解,充分凝聚調解合力。近三年來,魚河法庭共計成功化解各類矛盾糾紛500余起,法庭受理案件數從2019年的504件下降至2021年的254件,降幅達49.6%,訴源治理成效明顯。

二、“主動溝通+雙向化解”,高效解決涉企業糾紛案件

一是主動溝通+微信互動,實現快速解紛。對轄區交通肇事案件,探索出“一案一微信群”多元解紛模式,將損失已確定的當事人引導至保險公司進行正常理賠,對損失尚未確定的當事人引導訴前鑒定,從而將大量涉及保險公司的糾紛在訴前、訴中快速化解。二是積極指導+雙向化解,實現原被告“雙贏”。對轄區勞動爭議案件,與涉案企業領導就工傷、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務派遣等問題進行溝通,指出企業在用工制度與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與疏漏,并督促企業積極規范管理,堵塞漏洞,從而預防類似糾紛再次發生。近三年來,法庭轄區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保險合同糾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數量從2019年的88件降至2021年的23件,降幅達73.8%。

三、“互聯網+微法庭”,提升司法便民利民水平

受疫情等因素疊加影響,魚河法庭積極轉變辦案工作思路,深化拓展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充分應用“互聯網+”手段,大力推進“微法庭”的線上運用。2020年初,法庭在全市范圍內率先通過互聯網“陜西微庭審”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為疫情期間司法服務不打烊起了頭。近三年來,通過互聯網“微庭審”“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等平臺共辦理各類案件200余件,切實減輕當事人的訴累,為全區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強司法保障。

四、“多元普法+司法建議”,營造普法宣傳濃厚氛圍

一是充分發揮“巡回審判”作用。將巡回審判點作為普法宣傳點,以達到“審結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二是強化法庭與各單位間的聯動。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發出司法建議書,有效預防類似糾紛發生。三是線上線下便民利民。利用微信平臺在轄區鄉鎮組建“矛盾糾紛調解群”,線下向轄區群眾發放便民聯系卡,打通訴訟便民服務的“最后一公里”。四是設立旅游糾紛巡回工作室。從源頭上預防旅游糾紛的發生,堅決防止小糾紛釀成大矛盾,推動轄區旅游持續健康發展。五是注重運用新媒體的正向引領功能。通過“兩微一端”、抖音等平臺,全面強化法治宣傳,推動法庭各項工作高質量發展。近三年來,法庭巡回審理6次,發出司法建議1份,發表通訊報道宣傳法治37篇,線上釋法700余人次,送法進鄉村、集市、廟會、企業10次。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塔爾灣法庭

創建四個“三+”工作模式提升鄉村治理水平

案例點評:塔爾灣法庭立足民族鄉鎮實際,創四個“三+”工作模式,在轄區兩鎮三鄉建立60個村書記聯絡點,邀請村委、鄉鎮綜治等人員參與案件調解,不僅有效化解矛盾,實現案結事了人和,還積極調動多元力量參與基層治理,為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發揮引領作用。

塔爾灣法庭距離大通縣城約7公里,地處縣城的中間地帶,轄塔爾鎮、新莊鎮、良教鄉、極樂鄉、斜溝鄉兩鎮三鄉,少數民族人口占81%。近年來,塔爾灣法庭立足轄區民族鄉鎮實際,探索出四個“三+”工作模式,既為群眾提供了快捷、便利、精準的司法服務,滿足了群眾地司法需求,又發揮扎根基層、貼近群眾的優勢,積極參與轄區社會治理,積極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促進基層社會治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一、創“分+優+教”三字“組合拳”,實現立案無障礙

針對轄區群眾文化水平較低,司法需求較高的問題,切實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塔爾灣法庭探索出一條“二次分流,弱勢優先,現場教學”的立案模式。二次分流。法庭充分利用現有的人員和設備配置,接待來訪當事人時,先由負責登記的工作人員進行分流,再由窗口立案人員根據起訴人的年齡、文化水平、離家距離等條件進行二次分流,對年齡較大、文化水平較低的當事人進行線下立案,同時指導有信息化操作能力的當事人進行網上立案,實現線上線下兩同步。弱勢優先。暢通訴訟服務綠色通道,以“優先辦、引導辦、便捷辦”為原則,為農民工、婦女、兒童、老人等群體全程提供訴訟服務指導。現場教學。通過網上立案、簽收法律文書、交納訴訟費用等現場演示,讓當事人親身體驗訴訟“家里辦”“掌上辦”“隨時辦”和立案服務“零距離”“指尖辦”。

二、創“午+黑+聯絡點”送達模式,實現司法服務“不打烊”

針對當地人員流動較為頻繁,很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案件無法盡快審理,法庭突破八小時工作制,將法庭工作人員進行合理分組,午休時間進行一次送達工作,無法完成的晚上進行再次送達;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的,利用60個村書記聯絡點,充分了解并掌握被告人的動態和家庭情況,以便為法官調解案件提供參考。2022年上半年,法庭通過聯絡點有效調解案件30余件。

三、創“訴前調解+多方聯動調解+巡回審判”矛盾解決機制,有效實現訴源治理

法庭本著“訴源治理,將矛盾化解在源頭”的原則積極探索符合轄區實際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把訴前調解挺在前面,將具有調解可能的婚姻家庭類案件轉入調解平臺,累計訴前成功調解案件12件。涉及贅婿等矛盾較大的案件,積極聯系社區、鄉鎮綜治辦等相關組織和部門人員上門調解。對于長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法庭利用塔爾、極樂兩個巡回審判點就近巡回審判,并嘗試將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邀請至庭審現場,集眾家之力,解決農民工討薪之難事。

四、“社區+學校+企業”“菜單式”普法宣傳,實現普法全覆蓋

塔爾灣法庭轄區群眾絕大多數信仰伊斯蘭教,受地區條件和宗教習俗影響,群眾法治觀念欠缺、維權意識淡薄,為適應新時期法治建設和審判工作的要求,法庭通過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等便民服務,將法律送到群眾身邊。一是在人群密集區掛橫幅、發放書籍和宣傳冊,以提高普通民眾的法治意識和維權意識,促進群眾法治觀念的轉變。2022上半年進行普法宣傳10余次,發放宣傳冊40余冊。二是針對較為普遍的早婚早育現象,推進法治進學校,在極樂中心學校開展“蓓蕾初綻、青春護航”和“預防早婚早育”兩場法治宣傳。三是立足轄區企業發展需求,堅持“請進來”與“走出去”雙向走訪,在征求企業意見建議的同時深入企業開展法律講堂和政策宣講、以案釋法活動,引導企業家在經營活動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為優化營商環境保駕護航。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法院良田法庭

創新基層治理經驗助力“良田”建設

案例點評:良田法庭地處移民安置區,少數民族多,通過聯合基層黨委政府聯動治理,主動融入共建、共治、共享鄉村治理體系,運用司法職能提高鄉村善治水平;通過向村鎮延伸網格化司法服務,完善鄉村法律公共服務,助力構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

良田法庭是寧夏高院根據當地實際優化調整增設的人民法庭,2020年4月設置運行,辦公場所因陋就簡,邊運行邊建設,2022年4月21日新辦公場所竣工投入使用。良田法庭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審判機構、調解平臺、治理前沿、普法窗口的綜合作用,創新舉措,力推“小法庭,大服務”,不斷發揮便民服務、治理尖兵、穩定利器的職能作用。

一、立足基層踐行司法為民

一是聯動治理推動地區移風易俗。作為典型的民族地區,良田鎮群眾婚姻家庭問題兼具民族特點和鄉村特色,包辦婚姻、早婚、高額彩禮、家庭暴力現象頻出,引發離婚率高、婚戀糾紛多且化解難。對此,良田法庭聯合基層黨委政府搭建“政府+法院+村居”工作平臺,探索“前置宣傳+中置調解+后置裁判”聯動治理模式,成為鎮黨委政府推動鄉村治理的有力抓手。良田法庭多次召開婚姻家庭問題治理座談會,“會診”家事矛盾,深化家事糾紛聯調聯治工作,用司法手段助推社會治理與移風易俗。二是網格化微信群精準普法。針對良田鎮部分外出務工人員權益難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權未能充分實現、群眾宗法宗族觀念強但法律知識欠缺等問題,良田法庭總結良田鎮部分對外大講堂經驗,與村居共建網格化微信工作群,法庭持續推送精選的普法短視頻,法官運用微信為村干部和群眾答疑解惑、提供咨詢,制作欠條借條模板及安檢注意事項短視頻發送到微信群,收到良好效果。自2022年4月建群以來,推送“法官說法”“學法典讀案例答問題”等普法信息20余次,覆蓋群眾12000余人,受到村干部和群眾的一致認可,因針對性強、時效性好,被“學習強國”、人民網等多家媒體報道。

二、舉綱張目,化解治理難題

一是圍繞農民切身利益,化解土地糾紛。良田鎮作為吊莊移民鎮,移民之間、新老村民之間逐步積累了部分土地矛盾。土地是農民最重視的切身利益,很難協商解決,良田法庭緊抓“生態美麗良田”民生改造工程契機,審判中加強釋法析理,涉地案件調撤率51%,服判息訴率95%。二是提高審理效率,安定民心。良田法庭實行涉承包地、宅基地及房屋案件專審、簡審、快審,創新適用要素式審判方式,高效審結三百余件涉土地、房屋案件,平均審理天數36天,庭審和文書制作時間縮短至半小時,明確承包經營和流轉的法律及政策,以司法裁判引領社會行為規則,有力遏制了隨意買賣土地亂象。

三、創新經驗,打造塞上鄉村樂園

一是堅持訴調對接,構建多元解紛。法庭與良田鎮各村居、司法所、派出所、律師事務所共建訴調對接機制,在良田鎮司法所掛牌成立“訴調對接工作站”,簽署《關于開展矛盾糾紛聯合化解工作的協議書》,整合法官和人民調解員配置,為群眾提供多選擇、更高效的解紛渠道。法庭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每月向司法所發送調解案件,數量根據司法所調解情況靈活確定,調解成功的進行司法確認;雙方共同做好矛盾糾紛研判化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合力推進鄉村治理。二是“法校共建”護航成長之路。良田法庭協調金鳳區法院民事審判庭與良田鎮1中學、6小學建立法校聯合機制,法官與學校暢通交流渠道,擔任法律講師定期到校授課,學校不定期組織學生開展模擬法庭,共同為保護學生權益、預防學生犯罪,優化治理環境履職盡責。三是突出法庭特色,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夯實底色。法庭利用一樓多功能電子屏每月定期展播紅色經典影片并邀請群眾觀看,不定期邀請移民群眾代表回顧移民歷程、分享奮斗經驗。與寧夏大學法學院共建基層治理研究基地、構建法治發展“共同體”,并將與北方民族大學共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基地,邀請高校教師實地調研授課,推動良田鎮民族團結工作高質量發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多維發力聯動解紛凸顯基層治理新成效

案例點評:阿克蘇中院主動融入黨委基層治理格局,創新人民法庭與矛調中心互嵌工作模式,完善“43221”閉環解紛體系,拓展“360”過濾化解渠道,建立“紅黃綠”預警機制,培育形成新疆法院鄉村法庭服務基層治理樣板經驗。

阿克蘇中院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矛調中心”聯動解紛作用,完善“43221”閉環解紛體系,拓展“360”過濾化解渠道,建立“紅黃綠”預警機制,糾紛調解率達94.8%,自動履行率達95.2%,訴訟案件、信訪數量實現“雙下降”。2022年5月6日,周強院長署名文章《新疆法院基層人民法庭蹲點手記》對阿克蘇地區“老艾法律巴扎”工作經驗給予肯定。

一、上下聯動、互嵌共融,推動構建基層治理“新體系”

阿克蘇中院立足轄區鄉村人民法庭實際,在沙雅縣人民法院紅旗人民法庭率先探索鄉(鎮)矛調中心整體入駐人民法庭工作模式,得到黨委充分肯定,并在轄區7縣2市推廣,整體構建了以政法委牽頭,法院、公安、司法、信訪等13家單位協作,35個人民法庭與鄉(鎮)矛調中心互嵌的基層治理新格局。地方黨委投入1000余萬元支持人民法庭建設,組派精兵強將,吸納基層力量,優化服務功能,將“人民法庭+矛調中心”建設納入“平安阿克蘇”考核,并創新“43221”多元解紛機制,切實將“人民法庭+矛調中心”建成“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方位服務、全鏈條解紛”的矛盾糾紛化解“終點站”。

二、精準施策、匯聚合力,激發服務基層治理“新動能”

出臺《基層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體系建設方案》《矛調中心矛盾糾紛化解流程規范》等9項制度,持續鞏固黨委領導下的“43221”多元解紛機制,推進信訪接待、調解糾紛、訴訟審判、法治教育“4大服務”一體運行,理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3調聯動”工作銜接,突出選培人民調解員、法律明白人“2員重點”,達成調解成功率穩中有升、萬人成訟率逐步下降“2個目標”,確保實現“1個體系”閉環解紛功能。拓展創新“360”分層過濾機制,針對群眾來訪、上級轉辦、基層排查“3個渠道”收集的各類糾紛,細化一窗登記、分流轉辦、調解處理、聯合化解、辦結反饋、定期回訪等“6個步驟”流程,規范成員單位解紛職責,暢通流轉通道。轄區人民法庭以矛調中心為基點,統籌調配13個部門、12個行業調委會和“2員重點”解紛力量,按糾紛來源、類別和難易程度,縱向分流至村、組等基層調解細胞,橫向分流至中心各個組織和調解部門,完善訪調、警調、檢調、仲調、專調、訴調等多種模式聯動體系,穿引調解“縱橫線”,織密聯動“服務網”。截至目前,通過“360”機制前端解紛14401件,2022年人民法庭受理案件較去年同比下降10.3%,推動實現“調解成功率上升、萬人成訴率下降、群眾零信訪”工作目標,促進基層治理從“化訟止爭”向“少訟無訟”轉變。

三、延伸服務、善作善成,持續釋放基層治理“新紅利”

拓展司法服務觸角,以35個人民法庭為中心,輻射87個法官工作站、202個巡回審判點,調配70支由黨員、法官、駐村干警、信訪干部、婦聯主席、行業專家、人民調解員、法律明白人組成的“矛調隊伍”,日研判、周分析、月評估,全方位、立體式開展“110”式司法服務,1231個行政村實現“小事不出村”治理目標。構建“紅、黃、綠”三色預警機制,動態監測鄉(鎮)、村糾紛受理量“高、中、低”情況,繪制立體式網格化解紛“作戰圖”。針對轄區土地流轉糾紛隱患提出專業調解建議書107份,推送至35個涉事鄉鎮,村“兩委”協同專業力量分析研判,就地妥善化解土地糾紛279件。發揮專業優勢,服務法治鄉村建設,選培“法律明白人”15496人,協助302個村修訂完善村規民約1510條,帶動各族群眾學法、知法、尊法、用法。目前,轄區176個村具備“無訴訟村”創建條件,夯實平安鄉村建設根基,助力法治鄉村和諧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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